林鄭示範中共獨裁統治卑劣手段(圖)


7月1日,特首林鄭月娥在慶祝主權移交酒會上哽咽感謝中央信任。(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0月15日訊】宣道小學教師工作紙事件有新進展,教協揭露教育局在處理事件時,有意向公眾隱瞞工作紙中大量內容,包括解釋言論自由的涵義,解釋《世界人權宣言》和基本法相關規定,播放港臺「鏗鏘集」節目「觸不到的紅線」,片中有林鄭和湯家驊反對港獨的言論,前者強調港獨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憲制要求,後者警告若超越港獨紅線,中央或會取消一國兩制。

顯而易見,工作紙設計的目的,並不是要宣揚港獨,而是把港獨作為一個議題,羅列正反雙方的觀點,陳述世界公認的人權準則和基本法的憲制要求,以幫助學生從多角度多層次去瞭解所謂港獨的問題。

即使將林鄭與湯家驊作為一方,以其他社會團體的言論作為另一方,也還有世界人權宣言與基本法作為基準和法理依據。也就是說,政府與民間有各自爭議的立場,但是人權宣言與基本法的內涵,便是終極的仲裁。

如此公正的、完整的教案,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引伸成宣揚港獨的教材,只有帶有偏見或另有目的的栽贓,才可以將宣揚港獨的罪名,強行施加於這位無辜教師身上。

教育局在羅織罪名時,有意隱瞞了工作紙中林鄭與湯家驊的部分,變成只有個別社會團體單方面的渷獨宣示,公眾人士不明真相,當然就相信了政府的說詞,於是工作紙就成了宣揚港獨的罪證,而該名教師就無緣無故吃了一隻死貓。

顯然,這份工作紙根本不能拿來作為宣揚港獨的證據,因為它從頭到尾並沒有一面倒地宣揚港獨理念,它只是將正反理念同時呈現出來,再以法理為依據,引導學生去思考、辨別、討論相關的議題。這種討論絕不會把學生的認識引向港獨,只會讓學生更深入地去認識港獨的問題。

作為反對港獨的一方,林鄭是特首,湯家驊是行政會議成員,而中立的人權宣言與基本法,更是世界公認的法律文件。如果港獨為一方,反港獨為一方,世界公認的法律為第三方,那麼工作紙中對港獨的爭議,也是二比一,反港獨佔上風。

一個五年級小學生,當然傾向於信任社會領袖和政治權威,而不至於信任幾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子,更不必說,聯合國人權宣言與基本法的公信力了。也就是說,從內容篇幅比例上來看,反對港獨的佔比,比起贊成港獨的佔比,不但在數量上佔優勢,在政治能量上也是佔絕對優勢。如此的工作紙,如何宣揚港獨?

整件事的關鍵是教育局對公眾隱瞞了其中林鄭與湯家驊陳述的部分,這使得在公眾眼裡,工作紙就變成是有傾向性的,因為有傾向性,就成為宣揚港獨的罪證。如非家長與公眾人士揭露真相,事情就變成是這位小學老師個人的陰謀,變成是他在宣揚港獨,「毒害」學生。

這不是作為政府應有的負責任的態度,這不是林鄭再三自詡的「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這是羅織罪名,生安白造,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態度,是卑劣無恥的態度!

更重要的還在於,這件事發生在送中條例出籠之前,發生在國安法公布之前,那時候,港獨話題根本是公眾視野內的事,報紙雜誌一天到晚都有人在談。本來只是幾個學生一時興起的念頭,被梁振英煲大,這才搞得沸沸揚揚。不管如何,當時這位老師製作這張工作紙,就是基於社會的爭論,希望引導學生經由學習和討論,自行去思考港獨問題。工作紙沒有一句話宣揚港獨的合理性,那教育局今日重罰教師的理據又何在呢?

國安法明文規定有關罪名沒有追溯期,即使這張工作紙真的觸了紅線,那也已經在國安法之前發生,教育局又有什麼法理依據去清算?

在港英治下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在回歸之初,甚至在董建華、曾蔭權手上會有這種事發生嗎?當然不可能,這種事只有在習近平手上、林鄭手上才會發生。

這是林鄭引進的中共統治手法,是林鄭在示範獨裁統治卑劣無恥、扭曲法治的伎倆。教育局可以無恥至此,睜著眼睛說瞎話,教育局又有什麼資格教育香港人的孩子?又有什麼資格管理全香港大中小學老師?你不能光明正大、公平理性地看待所有人和事,你為達政治目的,不惜歪曲事實,顛倒是非,你本身所受的教育就很有問題,你就不是一個正常的人。你王潤雄就應該去接受心理治療,糾正你偏頗反常的人格,等你做回一個正常人了,你才有資格來管香港的教育。

凡此種種,都是中共慣用的統治手法,現在用到香港來了,香港人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和這種毒害我們社會的骯髒東西劃清界線,一定要鬥爭到底,寸步不讓。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中文大學facebook顏純鉤作者專頁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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