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篩選傳媒 網媒聯盟斥帶頭製造不公(視頻)


9月27日,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召開記者會,聯盟發言人林匡正(左三)批評警方帶頭製造不公。(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報導)日前香港警方在無諮詢業界和市民的情況下,單方面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機構。今(27)日,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召開記者會回應事件,聯盟發言人林匡正批評警方帶頭製造不公,感嘆前方之路一定很難走,但都會堅持出來採訪,因為這是傳媒的使命和責任。

曾在傳媒中工作多年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亦參加今日的記者會,她表示採訪權等市民的知情權息息相關,亦是基本人權,唯警察篩選傳媒,將小眾網媒排除在外,在媒體間亦製造了不公平競爭。

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發言人林匡正表示,對於警察做法心情沉重。他指出,無論根據聯合國法例或者《基本法》,香港政府及警察沒有資格認證或篩選傳媒,而傳媒擔負兩個責任,一、報道真相,二、監察政府,換言之,政府和警方是被監察者,因此無資格篩選傳媒,「一個被監察的人去篩選誰人可以監察他,這是本末倒置」。

他又指,記者無分真假,只分專業與否;何為專業?當警方使用各種武力,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胡椒噴霧等,阻撓採訪,記者仍然留在現場報道真相,此為之專業。他質疑警方不停阻撓媒體採訪,竟斥記者不專業!

林匡正表示,警方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機構,如時光倒流30年,如今是網絡天下,紙媒亦有網上新聞,但警方卻宣稱「印報紙、雜誌才承認是傳媒」,實在荒謬。

警方要求媒體配合其執法,林指出,警員收入來自納稅人,公權力來自市民,警方應積極配合媒體採訪;即使無記者證的公民記者採訪亦沒有觸犯法律,質疑警方為何要阻撓採訪,更加不可刁難記者。

另外,他還表示GNMIS系統是香港政府向傳媒發放消息的渠道,在系統上登記的傳媒可以接收政府新聞處資訊,警方以此名單位篩選媒體是偷換概念;過去一年多的抗爭中,很多警暴都由網媒拍攝到,如今警方排除網媒,是帶頭製造不公、麻煩和分裂,強調警方應該對全部媒體一視同仁。

他感嘆前方之路一定很難走,但都會堅持出來採訪,因為這是傳媒的使命和責任,「捍衛傳媒自由,堅守採訪崗位,這是我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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