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又遭拘捕 港警指去年涉違禁蒙面法(圖)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中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港警指黃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資料照。(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24日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臉書粉絲專頁下午發文聲明,黃今天中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港警指黃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律師現正陪同錄取口供。同時被捕的還包含社運人士古思堯,罪名同樣是當日當日參與非法集結被捕。港警指二人會獲保釋,案件將於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立場新聞》報導,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2019年10月5日,有大批的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到中環。以上集結並沒有按照香港法例的第245章《公安條例》所規定的通知警務處處長,屬於未經批准集結。
在港島總區刑事總部經深入調查與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24日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是23歲及74歲,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23歲男子也涉嫌在該未經批准集結中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兩名被捕男子將被落案控告相關控罪,該案件將於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10月5日生效。網民發起當日「反對蒙面法大遊行」,下午約兩點半起從銅鑼灣遊行到中環;上水有市民響應「光復上水」行動,曾堵路、快閃破壞中資店舖等;另外尖沙咀亦有市民築起人鏈,並且一路行至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