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知名大律師陰間遊歷記(上)(圖)
黎澍地府審問罪犯,幹了四、五年的冥判。(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清末民初之時,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年約十九歲時,於某夜睡夢中,見一人前來找他,說有事相請,他看來人非常禮貌恭敬,於是就隨口答應了,之後來人也就告辭。過了四、五天,原先夢到的人又在黎先生睡夢中出現,且用馬車接他前去一公堂(後來知道是地府)開始升堂審問罪犯,從此這位黎先生就在每天午後或晚間睡夢中進入地府幹了四、五年的冥判。
嗣後,他的朋友為了利益世道人心,向他詳細詢問了陰間的種種,並彙集成了《幽冥問答錄》一書,以下就是該書中黎先生對陰間所作的描述。
1、問(黎先生的朋友):您在陰間是歸誰指揮?擔任什麼職務?管轄範圍為何?有無職員?且陰界為何會找您當冥判?
答(黎先生):我是東嶽大帝的部下,擔任分庭庭長的職務,管轄範圍為華北五省,專門負責死亡十個月內之死者的善惡事件,超過這個期限的另有負責的官吏,除了有陪審員四人外,供使喚的鬼卒有無數多,而陰界找我當判官的原因,我曾托同事調查過,據他說是因我在好幾世前曾當過冥判,又剛好碰上八國聯軍攻破北京,中外軍民死者甚多,陰間太過忙碌,所以才會找我幫忙。
2、問:您為何只當了四、五年的冥判?又您有那麼好的機會當上陰間的官,來世是否可免去輪迴呢?
答:我因不想當太久的陰官,好幾次請辭都沒獲准,後來我念誦金剛經二千遍後才得以免去,至於想超出輪迴談何容易,就是我本身也不可免,據我托同事調查,我來生將投生在河南省南陽縣一帶,但現已事隔數十年,說不定原先在陰間所注定的會因我在這數十年間的所作所為又有變動了呢!
3、問:陰間的食、衣、住、行如何?
答:陰間也有飲食,但比不上陽間的飲食美好,而且陽間人不能食用,在那兒的鬼道眾生每吃一次就可飽多日,並不需一日三餐,對於陽世所供的食物,鬼神只能聞其氣味;穿的衣服則與陽世服裝相同;又雖有床鋪、棉被等,好像都不見使用,只見鬼魂隨處依靠,閉目休息,不像陽間人要睡上七、八小時;另外陰間還有小規模的街道商店,大部分是賣一些飲食、雜貨(可用陽間所燒下去的紙錢購物);至於鬼眾走路都甚為快速,不像人類那麼的緩慢。
4、問:鬼有年節喜慶及家庭眷屬嗎?那兒的氣候如何呢?
答:鬼道有節慶,無星期,也有應酬、婚娶與生育,他們婚嫁的對象不必是陽世原來的眷屬,他們結婚所生的小孩是人死後的餘氣所投胎,這些小孩長大後是無法再投胎的,在陰間雖然有日夜,可是卻不見有日月星辰,整天都有如四川大霧或華北黃沙吹起般的昏暗。另外那兒雖有四季之分,可是夏天不如陽間熱,冬天卻比陽間還冷,而且雖然不見風雨霜雪,但陽世颳風雪時,陰間都會感受到寒冷。
5、問:陰間有法律嗎?您如何判罪鬼的罪,又冥判判罪有錯誤的情形發生嗎?
答:好像不見有陰間的法律,但判罪時卻不用思考就可很自然做下決定,至於判罪的輕重是以罪鬼犯罪的動機與犯罪所造成的後果來衡量。譬如偷錢的動機是被生活所逼,且被偷的人是一富翁,被偷的錢對這富翁而言並不影響他的生計,那麼這偷錢罪鬼的罪就較輕;萬一偷病人或窮人買藥、買米的錢,而使他人病死或餓死,甚至為了偷錢還殺了人,那麼這罪鬼的罪就非常重了。至於冥判判罪絕不會發生錯誤,因為陰界對於罪鬼犯罪的罪狀都有經過精密的調查及握有確實的證據,所以判起來非常公允,從無錯誤的情況。
6、問:陰間的刑罰有多少種?
答:陰間刑罰的種類很多,而且比陽間殘忍百倍,我奉勸世人,寧可在人世間接受懲罰,卻不可在陰間受刑,因為陽間的刑罰,罰完就沒事,可是陰間的刑罰是刑了又刑,罰了又罰的。譬如在陽間殺了十條人命,了不起就槍斃一次,但在陰間卻要槍斃十次,同時還會被判轉生十世都被人殺,就是地藏經所說的鋸解、刀山、油鍋、碓磨等刑罰也都是確有其事,令人慘不忍睹。另外還有帶著牛頭馬面等面具的鬼神,專門來嚇一些凶狠的鬼魂呢!
7、問:人的善惡,鬼神如何能知道呢?犯了罪的鬼魂難道就不會狡辯嗎?
答:鬼神能聽到也能看到人所不能聽到、看到的東西,而且人的頭上會隨著他行為思想的善惡而發出紅、黃、白、黑等光(紅、黃、白色為善念所發出的光,黑色則為惡念),鬼神們都看得一清二楚。若人的思想隨起隨滅與他的作為關係甚微小的,陰界固然不會去記載,但若唸唸不忘某種事情,則雖未見於行動,卻早已被鬼神所記錄,若付之於行動,則功罪自然更清楚了。我曾見過很多犯罪的鬼魂極力為自己辯解,但通常將犯罪記錄給他們看時,就多半會俯首認罪。若碰到一些極端狡猾的鬼魂,譬如要判他刑時,他忽然念起經來,則我們會先判他投胎數次,但卻非常短命,等他投幾次胎而忘記經怎麼念時,再來治他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