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拘捕女公務員涉散佈仇警言論 市民轟政府執法不一(圖)


香港警方拘捕一名25歲女子,因其散佈仇警言論。事發後,社會輿論普遍支持該女子,亦有市民認為政府執法不一,涉嫌公開煽動並鼓吹暴力的親共人士至今仍逍遙法外。(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5日訊】香港警察在反送中期間暴力打壓示威民眾,劣跡斑斑為人不齒,仇警言論在坊間也屢見不鮮。9月3日,一名25歲女公務員在網上散佈仇警言論,被警方以「串謀或唆使謀殺罪」,據《立場新聞》報導,該女子任職於香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為二級系統分析及程序編制主任。警方指女子在今年4月起,多次在不同平台散播煽動性信息,誘使他人殺害警察,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事件發生後,社會輿論普遍支持該女子,表示涉案女子是好女孩,感嘆有良心的人才會受罪。亦有很多市民認為政府執法不一,此前香港發生多宗親共人士涉嫌公開煽動並鼓吹暴力事件,至今當事人仍逍遙法外。

香港警察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指,被捕女子在政府任職半年,期間涉嫌在不同平台散播資訊,誘使他人殺害警員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亦懷疑她曾在網上發佈「以開山刀殺休班警」、「用車撞防暴警」等言論。譚威信指,相關平台包括網上討論區、社交媒體平台和點對點傳送系統Airdrop。調查後,拘捕一名現年25歲的女子,搜證時檢獲兩部智能手機及兩部電腦,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譚威信指,被捕女子除了涉觸犯「串謀或唆使謀殺罪」,也有可能違反高等法院在去年反送中期間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禁制令禁止他人在互聯網發佈任何訊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另外,警方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是否加控女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該名女公務員被捕後,在網上引發討論,網友表示涉案女子是好女孩,感嘆在香港只有有良心的人才會受罪。亦很多市民認為政府執法不一,去年反送中期間親共人士的在撐警大會上發表言論,鼓勵、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對付示威民眾,繼而發生7.21元朗恐襲事件,惟涉事人士一直未被追究法律責任。

去年7月20日,親共人士發起在撐警大會,時任《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亦有出席,在會上他公開發表言論,指管教孩子要用藤條及水管,即煽動暴力,暗示要用武力對抗參加反送中的市民。而翌日便發生7.21元朗恐襲事件,大批身穿白衣的黑社會成員在元朗以藤條和水管等武器,多番無差別襲擊市民。雖然事後石鏡泉辭任《經濟日報》副社長一職,但就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早在2017年9月,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和鄉事派曾樹和亦曾發表公開言論,稱要對港獨份子「殺無赦」等。事後警方完成調查決定不提檢控,警察公共關係科指警方無足夠證據對二人提出檢控,並指案件已完成調查。

香港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湯家驊曾就事件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何君堯言論或觸犯了《公安條例》中的17條b及26條。17條b列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使用恐嚇性、辱罵或侮辱言辭,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2個月;而第26條列明,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在公眾聚集中發表任何聲明,意圖煽惑或誘使他人作出以下作為,包括殺死及傷害他人身體,最高刑罰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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