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將逐層嚴審 經濟部:3大修法重點出爐(圖)


經濟部投審會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的第3條、第4條及第6條。圖為經濟部長王美花。(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8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因應港區國安法的通過,經濟部預計在本月20日預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正有三大重點,包括了陸資(中資)持股採取逐層認定、新增協議控制及併購投資樣態,以及大陸地區「黨政軍所投資之企業」,若申請來台投資者,主管機關「應限制」其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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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將逐層嚴審 經濟部三大修法方向出爐

中央社報導,因應港區國安法的通過,經濟部投審會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的第3條、第4條及第6條,待20日修正草案公告後,將再有60天的預告期,聽取各界意見及看法,最快在第4季就會拍板上路。

投審會表示,陸資先前為了規避審查,會採用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投資第三地公司,且由於持股比例遭到稀釋,在現階段會被視為外資。舉例論之,陸資甲在A公司持股40%,若A再投資B公司,持股達40%,依照現行「綜合持股計算法」來計算,B公司陸資僅達16%,未達30%,所以不會被認定是陸資,而是外資。

為了避免陸資規避審查,此次的修法重點是在於陸資標準改採為逐層認定,針對第3條條文修正後,在陸資認定上是採每一層檢視其持股。只要陸資在任何一公司持股比例一旦達到了30%,就會被視作陸資,因此,上述的A公司將被認定是陸資,而非外資,B公司也會被認定是陸資。

針對此次修法,投審會坦言,實務上確實碰到過幾個例子,初始審查時認定為外資,實際上卻是陸資,代表陸資刻意規避審查,為了避免規避情形發生,才會要修法從嚴認定。

此外,儘管有時候陸資針對第三地公司並未持股,卻擁有影響力,所以投審會修法,未來將要採取「實質控制力」認定,不會只是侷限在董事會,若擁有決策權的組織裡是陸籍成員過半,就會認定為陸資。

同時,為了因應投資行為多樣化,投審會也將修法第4條文,並將新增「協議控制」及「併購」納為投資態樣之一,如果陸資以協議或是其它方式針對台灣地區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是非上市(櫃)、興櫃公司有控制能力,就不能夠在台投資;同理,如果有併購台灣非上市(櫃)、興櫃公司,同樣不得投資。

不只如此,投審會將修法第6條規定,目前的現行條文為,投資人只要是大陸地區軍方或是具有軍事目的企業就不得來台投資;現今將該條文擴大至大陸地區「黨政軍所投資之企業」,一旦其申請來台投資者,主管機關「應限制」其投資。

投審會進一步說明,軍方僅為大陸政府組織之一,若投資人是大陸地區政黨、政府投資企業,可能受到大陸地區政府或是政黨決策指示,就有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疑慮。

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表示,原本港資是被視為外資,但在港區國安法上路後,該如何看待港資及陸資的差異是重要的議題。目前尚未將兩者劃上等號,但在陸資認定方式上會更加嚴格,特別是針對第三地投資問題,以及黨政軍相關企業將進行嚴格審視,董事會成員檢視也將要擴大。

陸資來台管控逐層趨嚴 學者:應鎖定敏感產業

聯合報報導,針對陸資來台的審查將更為嚴格,中經院副院長王健全對此認為,目前美中局勢緊繃,戰場更從貿易戰延燒到了科技戰,美國基於國安及戰略考量,陸續祭出了華為禁令、制裁TikTok及WeChat;從台灣的角度來看,同樣是不希望陸資來台投資後,會造成技術、人才甚至是敏感資料的移動而修法。

針對修法,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吳大任建議,「主要還是看產業」。吳大任進一步分析,通信、網路及交易平台等可能涉及個資或是訊息交換的產業,政府基於國安考量,打算針對陸資從嚴認定,這部分是無可厚非;但對於其它不涉及敏感資訊的產業,還是應該要開放。

吳大任建議,「政府不要把門全關起來,會損失一些機會」,由於近幾年來國際局勢動盪,2020年又爆發武漢肺炎疫情,全球疫情迄今尚未結束,可能衝擊下半年的外需表現。在經濟成長動能有限的狀況下,投資是重要支柱,「除了有國安疑慮的產業,其他投資還是要歡迎」。

王健全再補充,即使美國大動作制裁華為、TikTok,卻並沒有放棄中國這塊龐大市場,而蘋果的主要市場就是在中國;至於台灣,除了敏感產業外,包括傳統產業、服務業仍是有資金需求,外資來台投資能夠注入活水,因此「不用把水全部鎖住,其他產業還是可以case by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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