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引入公務員宣誓 被指鋪路中聯辦直接治港(圖)


圖為公務員在香港政府總部上班。(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0年7月10日訊】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港府提出由7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現職公務員亦需遵守宣誓要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早前港府已宣稱香港公務員都是「國家公務員」,人大釋法亦要求公職人員同時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質疑今次要求公務員宣誓,是環環緊扣的「一條龍」政策,目的是令「中聯辦直接治港」。

反送中運動期間,先後有多名公務員因參與示威被捕,也有公務員工會發起罷工行動,親北京陣營和港府一直欲對香港18萬公務員隊伍加強管控。此前,建制派已促請政府要求所有公務員須宣誓效忠。6月30日正式實施的「港版國安法」第6條列明,任公職者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新入職、升值和敏感職務者須宣誓效忠

港府公務員事務局7月8日正式提出,所有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現職公務員則要在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宣誓或簽署文件。至於在政府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以及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要宣誓或簽署文件。

不過,當局未有具體交代違反誓辭的定義,以及一旦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辭有何罰則。局方稱該機制將符合「港版國安法」。

有公務員工會對新安排表達擔憂。《明報》報導,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擔心公務員的公餘言論及集會自由會受限制,「不知道政府的底線去到哪裏」。他也憂慮公務員未知具體規範下,可能面對被解僱甚至被起訴的風險,建議政府向公務員發出具體指引。

譚文豪:中聯辦變相掌管特區政府部門

《立場新聞》報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質疑,北京先是宣布中聯辦不受《基本法》22條限制,可直接干預香港;然後委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成為國家安全委員會顧問,有權「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港府國安工作。如今,再要求香港公務員簽文件效忠,變相中聯辦已可掌管特區政府部門。

譚文豪解釋,《基本法》第104條原本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經人大釋法後,已變成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效忠對象已「一分為二」。加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指香港公務員同時是「國家公務員」。譚文豪擔心種種政策下,公務員變相必須遵循中聯辦命令,否則可被視為違反宣誓。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指出,目前的《公務員守則》已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香港特區,如今再要求公務員簽署文件,顯示政府不信任公務員,欲透過文件效力追究公務員,同時進一步約束公務員的日常生活及言論,箝制言論自由。

對於公務員被要求宣誓,有網民認為凸顯當局欲管控他們的思想,「打份工咋,仲要效忠,很有問題,連思想都要管,很悲衰的香港。」

「自雨傘(運動)後,已經開始由西環管治,凸首(特首)只是公仔而己,連克警都管唔到喇!」

「(林鄭)背棄香港人,背棄了中英聯合聲明,背棄了問責制!」

「中聯辦係乜地位?代替咗成個政府。玩垂簾聽政玩政變?」

「又話公務員要中立嘅!自打大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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