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向北京索國安法文本被拒(圖)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6月20日訊】中美夏威夷談判結束後,「港版國安法」再度被納入議程。在6月18日舉行的人大常委會審議上,當局把四項罪行中的「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改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對此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看新聞才知道。自由亞洲引述香港《星島日報》政情專欄內容,指特首林鄭月娥曾向中央索取「港版國安法」的草案文本,但當局以保密法則回絕。
日前,北京當局在一片反對聲音之中強推「港版國安法」草案,目前草案細節尚未披露,當記者詢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草案中的「勾結」一詞,是否針對本地港人時,她表示,暫時難以詳細給出一個恰當的回應,因為她要研究條文,才能搞清楚情況。
鄭若驊亦表示,看新聞才知道條文中,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已改成變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作為香港主事官員的鄭若驊身不清楚「國安法」當中「勾結」的意思,很明顯港府在立法過程中沒有扮演任何角色。
如何解讀「勾結」一詞的法律含義,香港大學法律教授陳文敏在19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勾結」的範圍更廣泛,「干預」指向直接的行為,「勾結」可指「干預」前的行為,包括串謀、煽惑及遊說等。他又指,「勾結」的解釋權在北京當局手上,因此,當局未必會清楚給出答案,這樣當局可因應需要調整定義。陳文敏表示,難以接受「國安法」將凌駕於《基本法》之上。
此外,親共的《星島日報》昨(19)日有消息指,林鄭月娥率領官員赴京向中央領導人反映意見時,曾要求索取「港版國安法」草案文本被拒。
另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發聲明表示,指「港版國安法」必須完全遵守中國的人權義務,並保障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國際條約。她表示,任何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應明確列出範圍及定義,對人權施加的限制必須符合規定,立法及司法機關應監督執法情況。她指自己的辦公室會與中方保持聯繫,繼續密切監察情況。
近日,G7(七國集團)外長發表聯合聲明,對「港版國安法」表示嚴重關切,並表示北京當局的做法有悖於《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國安法將嚴重破壞一國兩制及香港高度自治,G7強烈敦促北京當局重新考慮。美國駐華大使館亦刊登了這份聯合聲明,並指「極為關注這項行動將使所有受到法治和現行獨立司法體系保護的全體(香港)居民之基本權利和自由遭到破壞和威脅。」
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史達偉(Dave Stilwell)向媒體透露,在蓬佩奧與楊潔篪的會晤上,中方表現不夠坦誠。史達偉強調未來兩週時間至關重要,美國將觀察北京當局的言行是否一致,其它細節他則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