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號400年與獨特美國(圖)
《五月花號在普利茅斯港》,由William Halsall繪於1882年。(維基百科)
今年是《五月花號》(Mayflower)抵達美洲400週年。1620年這船英國移民對美利堅和眾國的建立,對美國成為世界唯一超強具有極為特殊的意義。今天美國應對疫情災禍,400年前這條船已預示,美國將再次戰勝危機、領銜世界!
為什麼說《五月花號》對美國這麼重要?因它帶來的三樣東西奠定了美國的根基和方向:1,聖經和基督教文明(保守主義);2,個人發財致富的拚搏冒險精神(個人主義和資本主義);3,法治和選舉(憲政民主)。
之前在人類歷史上還從未有過一條船、一群人懷著這樣的使命,要在一塊人煙稀少的廣袤土地上建立一個神的國度,把信仰、道德、正義等放在第一位。《五月花號》上41個成人男性簽署的公約,代表著後來被《論美國的民主》作者托克維爾首先說的「美國例外論」(American Exceptionalism),一開始就從思想和精神層面要建立一個不同於歐洲及其它地方的嶄新家園。
在那裡建立神的國度
《五月花號》船上乘客本身就是「例外的」,他們被稱為「新教徒」(清教徒)。他們認為歐洲以天主教為主的基督教已經腐敗,而他們要追隨《聖經》的精髓,到北美「朝聖」。而且當時就決定,這不是旅行一次返回的朝聖,而是永久生活在那裡,永遠的朝聖,在那裡建立神的國度。對於那些背叛了基督教原則的歐洲人來說,這些新教徒就是「例外的」。由例外者建立例外的國家,建立獨一無二的美國。
英國思想家約翰・洛克的《政府論》提出人有三大權利:生命、自由、私有財產權。這被視為現代民主的奠基。傑斐遜起草美國《獨立宣言》時幾乎把它照搬。洛克的政府契約思想從哪裡來的?就是最早得益於五月花契約的啟迪。當代英國歷史學家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在他的巨著《美國人民的歷史》中說「五月花號契約不同尋常的特殊之處是,訂立契約的各方,不是僕人與主人,也不是人民與國王,而是一群志趣相投的個人,他們結伴去美洲,發誓要創造一種完全不同的集體人格。」
這種獨特的「集體人格」從美國初始建立直到今天都起到關鍵性作用。按說,那些源源不斷湧入的移民,幾乎都帶著夢想和激情來跑馬佔荒、發財致富。如果沒有《五月花號》的信仰標尺制約,沒有精神層面的平衡,那會是怎樣一場佔山為王、弱肉強食的爭奪之戰啊!人性的貪婪、自私、佔有慾等,會導致一片血肉搏殺。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德國學者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評論說,是《五月花號》新移民帶來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競爭相平衡,才建立了一個有強大道德感的強盛美國。韋伯認為,這兩者缺一不可。
美國開拓者以創造財富為榮
美國人的冒險精神、樂觀主義、發財致富意識等,從這船最早的《五月花號》移民中就開始體現。那條船上帶來的不僅有《聖經》,還有凱撒的《高盧戰記》(The Gallic Wars)等書籍。耶穌說,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但在《五月花號》上兩者都有。凱撒的《高盧戰記》代表著要像戰爭那樣征服北美的不毛荒野。新教徒們不是純精神主義,而是同時信奉和追求個人自我奮鬥、發財致富。船上運來的不僅有床、桌椅,還有狗、山羊、綿羊、家禽,香料、燕麥、乾魚、乾肉、蘿蔔等等。有個教徒帶了126雙鞋和113雙靴子。乘客中有木匠、細工匠、鐵匠等等;情景很像是《聖經》中的諾亞方舟。
美國的創業者不拒絕金錢,反而以創造財富為榮。美國歷史學家麥卡洛(David McCullough)在其《紐約時報》暢銷榜新書《開拓者:把美國理想帶入西部的拓荒英雄的故事》(The Pioneers)中描述,當初從美國東部去俄亥俄開拓的第一批48個美國人,領頭的就是牧師,他們去那裡開發,也要發財致富,因每個拓荒者可獲最少8英畝土地。組織開拓公司的這位領頭牧師投資的股份可分到土地4,692英畝。有這種可以「淘金」的吸引力,才有大量移民的湧入。最早抵達俄亥俄時不到50人,短短28年後,那裡就有了50萬人口,那是幾百年前的廣袤荒蕪的美國!
保羅・約翰遜他的書中感嘆,在《五月花號》抵達美洲310年後(1930年),「美國僅佔世界人口和土地面積的6%,卻在出產著全世界70%的石油、將近50%的銅、38%的石墨、各佔42%的鋅和煤、46%的鐵,此外還有54%的棉花和62%的玉米。」
政府基於「被管理者」同意而成立
新教徒給北美大陸帶來的不僅是宗教信仰、個人主義、資本主義精神,更有法治和選舉制度(後來形成美國的憲法政治)。《五月花公約》確立了這樣偉大的原則(那是400年前啊):政府是基於「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將以法治國。英國思想家洛克17世紀提出的「政府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治者同意的」社會契約論,對近代民主政治影響巨大,其來源就可能是《五月花公約》。
《五月花號》移民和後來者都選擇了自治和法治。就像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1931年到美國考察時看到的,美國沒有歐洲那種王公貴族的森嚴等級,美國人最強調平等,因為有法治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麥卡洛在《開拓者》中描述說,當時北美殖民地沒有專業司法人員,連拓荒區的法官也是義務的,很多是農民,上午種田,下午作為法官去判案;陪審團也同樣由平民組成,他們憑常識、常理判案,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今天。約翰遜在《美國人民的歷史》中說,「在馬里蘭創建40年之後,總督們總是抱怨,很多被選為法官或縣治安官的人甚至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但新移民們「尊重法律,一般也都遵守法律。但前提是,他們必須自己制定法律。」
當時雖然名義上北美是英國的殖民地,當地有英王認可的總督,但天高皇帝遠,英國基本上不怎麼管理,這被史家稱為「有益的疏忽」。殖民地的總督基本都是率船來北美的牧師。牧師不由武力產生,而是信徒信任的結果。北美人民實行的自治,實際上是一種代議制政府,由每個小鄉鎮派出代表選舉總督。1630年率船隊來北美的英國清教徒船長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是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首任總督,但當了四年後被當地民眾罷免了(副總督接任),那個時候的美國人就實現了「人民做主」。約翰遜說,「它的實現,不是憑藉武器的力量,而是依靠辯論和演說,所依據的是法治。」
法治的背後還有教育——在努爾哈赤的繼承者皇太極稱帝、清朝正式建立的1636那年,美國建立了哈佛大學(由牧師哈佛創立)。在中國建立強大封建王朝時,美國在建立偉大的大學,中美的不同歷史之路,在這裡就可分野。
「山上閃亮的城」引導人類
新教倫理、個人主義、資本主義競爭、法治和民選,再加上興旺的報紙等新聞言論自由,使美國迅速成為「山上閃亮的城」,吸引了全世界的移民。1700年,美洲大陸的產值只有英國總產值的5%;而到美國獨立前一年的1775年已經是英國的五分之二。隨後每十年的擴張速度大約都在40%左右。當時美國一個普通家庭擁有的土地很少低於60英畝,經常超過100英畝。對歐洲人來說這就是富人了。美國獨立之前,人們的生活水平就遠超過歐洲:男性每年要吃掉200多磅肉,高蛋白食物使他們長得要比英國同齡人高出兩英吋以上。1746年《倫敦雜誌》的一位撰稿人認為,美國人「享受的生活讓各國的王公貴族和市民們艷羨不已。」
前面提到的約翰・溫思羅普被歷史學家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他在1630年率船來北美時就確立了建立「神的國度」(山巔之城)的全球意義:「將像一座山上的城一樣,所有人的眼睛都會看著我們。」為世界提供樣板,引導人類前程。
保羅・約翰遜說,他寫這本《美國人民的歷史》,就是要研究探討:《五月花號》所代表的那種「完美社會的理想主義、利他主義」與「人的利慾和野心」(約翰遜認為「沒有這些,一個生氣蓬勃的社會根本不可能建立」)能不能融合在一起?
他的1088頁英文巨著結論是肯定的:「美國的獨特歷史產生了這個世界上最非凡的民族。我愛他們,向他們致敬。」他認為美國「設計的是一個將成為全世界典範的共和國。」400年後的今天,美國成為全球公認的經濟、軍事唯一超強,尤其是自由世界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