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非法集結案提堂 籲港人抗爭到底(圖)


(左起)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和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被控8.31非法集結案,5月5日提堂。(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5月6日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被控去年8.31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案件於5月5日提堂。黎智英另被指涉嫌於2017年刑事恐嚇,定於8月審訊。他們呼籲港人不要被政府嚇怕,抗爭到底。而根據警方最新數字,去年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年4月中,已有8,001人被捕,其中1,365人被起訴。

黎智英等三人的案件,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開審前民主黨的何俊仁、劉慧卿,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人,在法院外拉起「政治檢控可恥,和平集會無罪」等橫額聲援三人,並一同高呼口號:「還我普選權利!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黎智英籲港人勿被嚇怕 抗爭到底

黎智英寄語香港人:「不要被(政權)嚇怕,我們繼續抗爭,抗爭到底,因為如果我們沒了法治、沒有了自由,我們就甚麼都沒有了。他們就是想嚇壞我們,讓我們以後不敢再出來示威遊行,你們不要上當。」

李卓人指,他在民主路上走了40多年,痛心如今香港被如此收緊,尤其是年輕人遭政府用法治來整治,「痛心的是,我行了40多年,現在才開始要『還』。但有些年青人,為了我們全香港人的理想,他們行了一次就要『還』。可以看到香港現在是如何倒退,如何收緊,香港現在不是Rule of law,而是Rule by law,不是法治,而是用法治來整治。」

楊森直言中共已撕破「一國兩制」面紗,呼籲港人要捍衞香港的自由,又希望9月立法會選舉之時,身在海外的港人也能回港投票,爭取泛民取得過半數議席。

黎智英(72歲)、李卓人(63歲)及楊森(72歲),今年2月28日遭警方上門拘捕,指他們涉於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名被告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須答辯。由於他們連同其餘12名民主派人士,於4月18日再一次被上門拘捕,被控告參與去年8月及10月的未經批准遊行。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5月18日與其它案件同時提堂,獲得法官同意。

控方要求不准離境 疑為阻外訪

控方雖然不反對三人保釋,但臨開庭前5分鐘改變主意,要求新增不准離港、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一次等保釋條件。惟法官批准他們以一千元保釋,毋需其他條件。

黎智英另被控於2017年恐嚇《東方日報》記者。案情指當年6月4日「六四燭光晚會」中,黎在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受害人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黎智英涉嫌干犯刑事恐嚇罪。案件定於8月19日開審,需時三天。黎獲准以4,000元保釋,但就不准離港,須住在報稱地址,並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黎智英過往曾與民主派人士赴美國訪問並會見政界,遭到北京點名抨擊。這次控方提出禁止他離開香港,被質疑是阻止他們外訪。李卓人在庭後批評控方增加保釋條件有政治原因,是欲阻他們向世界講述本案,打壓他們發聲和行動的自由。

另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5日在立法會簡介去年香港治安情況時透露,反送中運動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15日,共有8,001人被捕,當中有3,286人是學生,佔41%,其中大專生佔六成。共有1,365人被起訴,當中566人被控暴動,有29人簽保守行為及57人被定罪,當中15人被判監禁,刑期由2星期至14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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