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神明對既「孝」又「淫」者如此賜福與降罪的(圖)
神明是這樣對既孝又淫之人賜福與降罪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孝與淫各為善於惡之一種。不過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它們又是各在其善惡中首執一端的。所謂「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即是此也。那麼如果一個人既有孝行而又同時犯淫的話,又應該如何降罪與賜福呢?對神明來說恐怕也是一件棘手之事吧。下面的一個縣吏因緣際會而聽到了神明們對此不同的看法。於是他將其記錄了下來。
這個縣吏因辦公差而來到張家口。因公事緊急而必須抓緊時間,因此在夜間趕路時迷失了道路,只得暫時進入附近一座神祠中休息。不一會兒,就聽到外麵人聲嘈雜,起來一看,外面燈火閃耀,遠遠望見大隊人馬就要來到神祠。
還好他因為知道很多事情,便想到這是神靈的人馬,就隱伏在神祠走廊的角落裡。此時只見幾位貴官併肩進入祠堂落坐。左側似乎是城隍,中間的四五位則不知是什麼神。只見幾個冥吏抱著記錄冊陳列在案上,諸神開始一一檢查起來。縣吏就趕緊豎起耳朵聽聽他們說些什麼。原來諸神在勘驗某地的善惡之事。
有一個神說道:「某個媳婦事奉公婆雖然在禮節上做到了孝,感情上卻沒做到。某個媳婦也能討得公婆歡心,可是一旦不在公婆面前就向丈夫發泄怨言。」另一個神說道:「現在世風日下,人情日薄,神道也是講究與人為善的。冥司法律規定孝婦延壽十二年。這兩個媳婦各減去二分之一,延壽六年就可以了。」眾神都對此點頭稱是。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神說道:「某個媳婦事親上達到了至孝,可是又很淫蕩,如何處置呢?」旁邊一個神說道:「按陽世法律,犯淫罪只是打板子,而不孝則是要殺頭的,可見不孝之罪重於淫罪。因不孝的罪名重,所以孝子的福也就大。輕罪不能抵削大福,應該免去她的淫罪,只就她孝的那一面酌情加福。」
這時有一個神不同意道:「奉養老人,這只是孝的小節;虧行辱沒公婆,這卻是不孝的大節。小孝的功績難贖大不孝的罪過,應該不論她的孝順,只就她淫的方面酌情論罪。」另一神則說道:「孝是一種大功德,不是其他罪惡所能掩蓋的;淫是一種大罪惡,也不是其他善行所能贖免的。應該各有所報,其淫罪受惡報,其孝德受善報。」
此時側坐的那位神恭敬地弓腰請示道:「罪和福是否可以相抵呢?」旁邊一個神立即扭頭對他說道:「用淫來削奪孝的福,那就會使人懷疑孝順得不到福;用孝來免除淫的罪,那就會使人懷疑淫亂也是無罪的。罪福相抵恐怕是不可以的。」
這時一個隔著幾個座位的神探身道:「由於孝的原因,就是達到至淫的程度也不加罪,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孝順了嗎?由於淫的原因,就是達到至孝的程度也不加福,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戒淫了嗎?罪福相抵比較妥當。」
聽了此話,當中那個神沉思了良久說道:「這件事的處理,關係相當重大,可以請示天曹後再作決定。」
話音一落,眾神全體起身,各自登車離開了神祠。
此縣吏是個刀筆老道的老吏,對各種獄案文牘十分嫻熟。他於是暗中將眾神的話語記了下來。這個記錄就這樣一直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