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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庇護綠卡被勒令重審 數千華人受影響(圖)

 2020-01-05 16: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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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圖片來源:John Moore/Getty Images)
美國移民局(圖片來源:John Moore/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月5日訊】(看中國記者文可伊綜合報導)隨著美國紐約十多位移民律師東窗事發,向移民局招認涉嫌為客戶編造「政治迫害」資料以獲取綠卡後,法院決定全面「重新審查」(Reopen)涉嫌律師曾經辦理的申請,受影響的客戶相信高達數千人。

根據法院公開的資料顯示,首位被令重新審查的綠卡者,是一名居住在紐約的中國籍公民。事主通過移民律師在2011年5月提交「政治庇護」綠卡申請,在2013年11月6日成功獲得綠卡。

不料,在2014年11月24日,為事主承辦綠卡的律師,向當局承認在2010至2012年期間涉移民欺詐行為,因此國土安全部(DHS)提出告訴,法官也同意重新審查此案。

接著,有關當局順籐摸瓜,揪出其他涉嫌為客戶編造故事以獲得綠卡的十多位移民律師,由他們經手辦理過數千件的綠卡申請,不排除悉數重新展開調查,這讓某些「編故事」拿到政庇綠卡者,陷入忐忑不安的噩夢。

不過,華裔律師劉龍珠受訪時解釋,要求重審的案件,不代表現有持卡者的綠卡即刻撤銷,不過一旦真有「編故事」的成分,可能就難逃一劫了。

劉龍珠受訪時坦承,近年來編造「政治庇護」背景獲得綠卡者眾,而且許多人認為一卡在手就萬事皆定,現在事實說明人算不如天算。

劉律師表示,有一些持卡者在紐約獲得綠卡後,就遷居到美國其他城市生活,但仍無法逃避不了重審的危機。

劉律師強調,重審不代表綠卡會被撤回,因為縱使有關律師面對作假指控,但並非他所有的客戶在申請綠卡時都提供虛假資料。

不過,國安部不需要舉證就可要求對案件進行重審,但想撤回已經定下的綠卡決定,那就需要達到「優勢證據」(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的標準。

「優勢證據」是指證據所試圖證明的事實,其存在的可能性大於不存在的可能性,則採信具有優勢一方的證據。

因此,當國土安全局若想撤回當事人的綠卡,必須證明當事人提過的作假信息,比他提供的真實信息要多。

無論如何,在美國綠卡吹起重審風波之際,律師提供3點建議可供參考:

1.在申請綠卡之前,必須謹慎調查和瞭解所聘請的律師行和律師背景,每個細節都需要謹慎,以免受因不專業的律師牽連而惹到滿身蟻。

2.確保在申請綠卡期間,與律師保持密切聯繫,雙方溝通無誤,以保證申請資料真實無誤,一旦所託非人,影響面談的結果,最終吃虧是自己。

3.如果是通過庇護方式獲得綠卡,在如今的形勢下,應該盡快申請成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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