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規定,永久居民必須要在5年內至少住滿730天(兩年),才可獲得新的楓葉卡。(圖片來源:GEOFF ROBINS/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2月23日訊】前中國電信巨頭華為工程師張國東(Guodong Zhang,音譯)從大陸移民加拿大後,因長期居住海外丟掉永久居民身份,面臨被遣返回中國。
據《Epochtimes》報導,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的判決書這樣描述此案:前華為工程師張國東於2002年3月22日與妻兒登陸加拿大,並同時成為永久居民。張在一週後離開加拿大,此後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中國大陸。
2006年∼2010年間,張國東在中國大陸華為公司任職全職電信工程師。
2015年2月,張國東回到加拿大蒙特利爾看望妻兒,但在過海關時被移民員截住。原因是他長期住在境外,沒有履行永久居民的義務。他在2010年2月∼2015年2月間,在加拿大境內的時間不超過476天。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如果永久居民沒能在5年內入籍,就要延長楓葉卡的期限。永久居民必須要在5年內至少住滿730天(兩年),才可獲得新的楓葉卡。否則,政府將撤銷他的永久居民身份。
2015年2月,加拿大政府向張國東發出離境令(Departure Order)。按規定,他須在30天內離境。否則,離境令將變成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驅逐令帶有懲罰性質,它要求收令者在離境後永遠不再入境,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許可才行。
張國東承認自己未履行永久居民應盡的義務,但希望能回加拿大看望妻兒,還想保住移民身份。於是,他向移民與難民委員會提出上訴,希望獲得政府部門的同情。他母親已85歲高齡、身體虛弱。作為長子,他有義務回中國照顧母親。
委員會在決定張國東是否值得同情時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他在多大程度上沒履行永久居民的義務;離開加拿大的原因;長期在海外生活的原因;有沒有試著返回加拿大;是否已在加拿大成就一番事業;在加拿大是否有親屬,親屬是否可以擔保他移民;被遣返後,他與家人是否會遭受煎熬;怎麼做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否需要特殊照顧等等。
委員會在2018年10月判張國東敗訴的主要原因如下:他的四個兄弟姐妹都住在母親家附近,也能照顧母親;自2018年5月以來,家人僱用的保姆全職照顧他母親;他移民加拿大以來,從未在加拿大工作過;他多年來沒申報個人所得稅;他妻子可擔保他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數據顯示,約10%的人能上訴成功。有27經驗的華裔移民顧問林達敏表示:「很多華人都遇到過類似情況,感覺很困難。他們失去楓葉卡後,上訴的成功率很低。」
加拿大海關不願確認張國東是否已被遣返。海關發言人Judith Gadbois-St-Cyr透露:「《隱私法》不允許我們對具體案子做出評論,或提供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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