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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踩了李洪元一腳之後……(圖)

 2019-12-05 09:3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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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9年12月5日訊】2017年9月4日,華為總裁辦發出了一封由任正非簽署的電子郵件。這封郵件裡,一名叫梁山廣的員工,因為舉報內部創新造假,被任正非點名升職兩級,並指派一名高管保證他:免受打擊報復。

這封郵件鼓舞了華為上上下下很多人。也是那一年,一個「胖子」,在會議室門口堵住了任正非。這個人叫李洪元。他也要「清君側」,反映自己部門的情況。但任正非告訴他,先找別的領導反映。

李洪元就給任正非講了範睢說秦昭王的典故。在這個典故里,範睢是繞過丞相反映問題的。這故事很感人,但並沒有打動任正非。

越級反映問題的李洪元的命運,與梁山廣有著天差之別。

2018年初,李洪元從華為離職。2018年的12月15日,他被深圳警方以涉嫌泄露商業機密拘留。一同進去的,還有4位華為前同事。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網路圖片)

華為總部旁的深圳市龍崗看守所,是這家公司重要的新員工教育基地。新員工們排隊走過二層,從沒有玻璃的天窗俯瞰他們曾經的同事。有時候,目瞪口呆的新人們走出看守所後,老員工們會露出會心的微笑:習慣就好。

251天後,李洪元走出了這座看守所。如果不是手裡的錄音存了很多份,這個數字可能會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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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遭此厄運,李洪元對自己的定位自始至終都沒變:我對華為有功。

2016年底,李洪元在一封匿名舉報信中,向華為高層反映了自己所在的逆變電器業務存在造假問題,虛構合同高達上億美元。作為一名在華為工作了11年的員工,李洪元對這個巨大的金額感覺到極度擔憂:決定替老闆把這個攤子守住。

儘管是匿名舉報,在舉報信發出之後,李洪元的小主管身份被擼掉了。申請招人被拒,申請借調部門也不批:肯定是暴露了。參觀過龍崗看守所、也經常在華為心聲論壇上瀏覽同事遭遇的李洪元,感覺事情正在起變化。於是他做了一個事後被證明是無比正確的決定:買一支錄音筆。

2017年底,李洪元知道了自己合同到期公司將不再續約的決定。李洪元表示理解公司決定,但把勞動法看了一遍的他,要求公司給予應得補償。

2018年1月31日下午,李洪元和人力資源部長何承東及HR袁紅開始了一場關於離職賠償的談判,李洪元按下了錄音筆上的紅色按鈕……最開始,這是一場「親切友好」的談判。李洪元先是表示自己理解公司決定,願意離職,還提出了公司績效評價方式的改進建議。談到賠償金額時,李洪元要求拿到2017年的年終獎,並寫入離職賠償合同。而何承東則表示,這是法務部門規定的文書格式不能改,但自己一定會在年終獎發放時,把錢給李洪元。

談判的整個過程不時傳出笑聲,完全沒有聽到任何威脅。只是在年終獎的發放時間和方式上,有過一個小時的拉扯,兩人勸李洪元:你要相信組織。最終,李洪元選擇「相信組織」。在這份稅前補償41萬的離職賠償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離職之後的李洪元回老家照顧生病的爺爺。2018年春節剛過,他收到了袁紅的通知,要求他必須趕回深圳:領取賠償和辦理手續。此時,李洪元最初的舉報在2018年2月2日換來了十多名該業務高管被通報處罰。

離職手續已經辦完了,賠償不能轉賬嗎?帶著疑惑,李洪元趕回了深圳,並於3月8日簽署了一份確認書,確認書第二條寫到:華為公司委託員工周婷向李洪元支付離職經濟補償款稅後共計304742元。

當晚,收到錢的李洪元發現給自己轉賬的賬戶是個人賬戶,他向華為HR熱線核實自己的離職賠償有沒有繳稅,沒有得到答覆。之後,他找到了深圳稅務局反映情況。2018年9月,稅務局通知李洪元,華為已經補繳了稅款。

李洪元沒有等來組織口頭承諾的年終獎。他打電話給何承東,後者說:你幹的那麼差,還好意思找我要年終獎。

因為沒能拿到年終獎,加之此前談判時何承東承諾年終獎一定會發放給李洪元,李洪元隨即申請勞動仲裁,但這一步並沒有成功。2018年11月8日,李洪元向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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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華為公司委託法務袁鑫,以李洪元夥同他人以泄露商業機密向公司索要離職賠償為由,向深圳警方報案。很快,李洪元被警方帶走。本應該出席勞動爭議上訴的他,被法院做了撤訴處理。

令人不解的是,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和李洪元在一個離職員工群的4名華為前同事。

接到逮捕通知書的李洪元被告知,華為向深圳警方報案稱,他在2018年1月31日到何承東辦公室,威脅給予30萬元人民幣,否則將會把逆變電器造假的業務公之於眾。

華為方面後來跟何承東做了切割。他們官方稱這起所謂的敲詐勒索案,是HR何承東為了掩蓋業務造假事實,自掏腰包,盜用公司公章,向李洪元支付了賠償款。華為在提交給警方的說明函中表示,何承東於2018年3月13日已經被華為方面免除人力資源部長職務,5月31日起,何承東不再擔任網路能源產品線的管理人員。然而,根據轉賬人員何某的供述,這30萬元,有10萬是何承東自行轉賬,20萬元是華為部門的工作經費,由何承東使用和支配。

李洪元覺得華為的報案邏輯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首先,何承東表示自己在1月底被敲詐勒索,然而在2月2日,華為的處罰決定已經將逆變器業務造假公之於眾,為什麼3月8日還給自己轉錢?

第二,如果真的是何承東個人行為,華為為什麼為個人行為補繳了稅款:你見過被敲詐勒索還去繳稅的嗎?但後來,華為向深圳市稅務局要回了這筆稅款,說是搞錯了。

李洪元說,他被捕時,一同帶走的,還有那支存有自己無罪錄音的錄音筆。出獄後,錄音也還在錄音筆裡。然而,這支錄音筆,為何沒有成為讓李洪元被直接釋放的證據,反而需要李洪元再度從後來供職的公司平安保險的電腦裡調取錄音,成了一個謎。

在被關押整整4個月之後,李洪元見到了妻子給自己雇佣的律師後,說出了憋了4個月的話:我在平安保險工作的時候,談判錄音存在了電腦裡。在妻子和律師的努力下,錄音得以上交檢察院。

2019年4月19日和5月17日,檢察院兩次駁回了警方的審查起訴請求,要求再查。

今年7月4日,警方在對何承東的復訊過程中,他突然改了口供:李洪元沒有威脅過我。何承東說,威脅的意思是由主管李鵬轉達給自己的。李鵬的證詞翻譯過來只有三個字:扯犢子。

但這並不妨礙警方第三次申報起訴。由於羈押期已滿,檢察院最終在今年8月22日做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被關押了251天的李洪元,終於走出了龍崗看守所。

11月25日,深圳龍崗區檢察院做出決定,賠償李洪元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79300元,精神撫恤金27755元,共計107522.94元,並向華為發函,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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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李洪元跟我聊時,仍然還對任正非使用敬語。重獲自由的他,最大的希望是和任正非面談:期望事後能佔用您一個喝咖啡的時間,單獨談談。

1998年三月,經過多次修正,華為通過了《華為基本法》。其中第二條寫著:認真負責和管理有效的員工是華為最大的財富。梁山廣和李洪元都認為自己是認真負責的,簽過「奮鬥者協議」,自願放棄年假的華為員工們也都認為自己是認真負責的。

十年前,《新民週刊》報導過華為員工連續身故事件,他們記下了一長串的名字:胡新宇、張立國、李棟兵、喬向英、張銳……但這並不影響公司內部對任正非的崇拜。即便是李洪元,也堅持認為錯在人力和法務:任總身邊有壞人。

近日,任總身邊的人沒有帶來道歉,他們告訴李洪元:「我們支持李洪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

大象踩你一腳,你可以踩回去——這真是一個「公正」的回覆。

附李洪元事件時間線:

2016年11月21日:李洪元向公司舉報逆變電器業務造假

2017年年底:李洪元合約即將到期,主管明確公司將不再續約

2018年1月31日:李洪元同何承東、袁紅進行離職談判,達成一致

2018年2月2日:華為下達了對造假業務高管的處罰決定

2018年3月8日:李洪元趕回深圳,簽寫確認書,拿到周婷轉入的賠償

2018年3月13日:何承東被免除人力資源部長職務

2018年5月31日:何承東被免除網路能源生產線管理團隊成員

2018年9月:深圳市稅務局通知李洪元華為補繳了稅款,李洪元向何承東去電,沒有拿到年終獎,申請勞動仲裁

2018年11月:李洪元向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8年12月15日:華為以泄露商業機密罪報案,李洪元被拘留

2018年12月28日:華為再次補充報案資料,以敲詐勒索罪報案

2019年1月22日:李洪元被正式批捕

2019年3月21日:警方向檢察院提起上訴

2019年4月:李洪元見到了代理律師和檢察官,表示自己有錄音證據,律師拿到了錄音

2019年4月19日:檢察院第一次駁回起訴

2019年5月17日:警方再次提請上訴

2019年6月14日:檢察院再次駁回了警方的上訴請求

2019年7月4日:何承東更改了口供

2019年7月12日:重新申請上訴

2019年8月22日: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李洪元被釋放

2019年11月25日:李洪元獲得國家賠償認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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