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多次質問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是否知悉有記者被警察強行除去口罩。(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攝影)
【看中國2019年10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王維中採訪報道)香港警方在週日晚上(27日)清場行動中,導致記者中彈,強行扯記者面罩,向記者噴胡椒噴劑,更無理拘捕記者,多個香港傳媒組織強烈譴責警方濫權及濫暴,阻擾採訪。
香港警方在週日的清場行動中共施放88發催淚彈、27發橡膠子彈、20發布袋彈及6發海棉彈。當晚發生多宗記者遭港警阻擾採訪事件,包括防暴警察強行扯掉記者面罩、向記者噴胡椒噴劑、無理拘捕記者,更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腿部中彈。而警方胡亂施放胡椒噴劑行為也波及到本報記者。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拘捕記者,阻撓採訪:「不但無理推撞記者及拉扯他們的防毒面罩,更刻意直射藍色胡椒水劑及發射橡膠子彈,導致多名記者受傷。一名女記者在接受警員查證身份後,竟被無理通宵拘留七小時,至今早才獲准保釋。」
兩協會還要求警員執行職務時必須光明磊落,立即停止濫用暴力。聲明並表示,《禁止蒙面規例》列明「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的人士可獲豁免,但週日多名記者被強扯防毒面罩。
有防暴警員更指禁蒙面法已經生效,記者沒有豁免,有關處理手法明顯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承諾背道而馳。兩協會要求李家超謹守承諾,明確指示警方停止以禁蒙面法妨礙傳媒採訪。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也發聲明關注港台一名攝影師週日晚上在旺角採訪期間,被警員未經警告下強行扯下面罩的事件:「譴責所有不必要武力,粗暴干預記者合法採訪工作,要求當局徹查。」
民權觀察關注週日警民衝突期間,至少4名記者被警方要求除下甚至扯下面罩。發言人王浩賢表示,記者戴面罩有免責理由,警員做法是粗暴干預採訪自由,妨礙傳媒工作,和警察通例的要求背道而馳。他並批評現場有催淚彈,警員扯下面罩亦是把記者置身危險位置。他質疑警員做法,是出於敵視記者的心態。
港警記者會遭抗議干擾 被迫暫停
香港警方今日下午4時就反對修訂逃犯修訂示威活動舉行了例行記者會,期間一名自稱是記者的女子在場高叫,並指責警方無理干預記者採訪,以及「使用警棍、催淚彈及胡椒噴霧等驅趕記者」,要求在場記者杯葛記者會,以示不滿「警方打壓新聞自由」。
在場的港警人員臉面掛不住,隨即要求對方離場,但是這名女子拒絕,於是港警只好宣布暫停記者會。約20分鐘後,記者會才重新舉行。
民主派議員質問港警
香港立法會週一下午召開《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多位民主派議員連番質問警方執法時違例強扯記者面罩的問題,公民黨郭榮鏗多次質問在場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副局長我問你很簡單,你是否知悉有記者被除口罩,他們到底否戴口罩,yes or no?已經第七次問你這個問題了。」區志光最後說,若記者為了安全理由配戴蒙面物品,這是合理的辯解。
針對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被質疑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提到「記者身穿反光衣是記者,除下反光衣是暴徒」的言論,毛孟靜議員批評黃的言論有失其主席身份的公正性,要求交代,不過黃定光辯稱要看整個訪問內容。
對於警方多次針對記者包括濫捕記者,以及多次使用過份暴力向記者發射橡膠彈、催淚彈及胡椒水劑,甚至扯去採訪記者的防毒面具。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強調,記者在現場戴上保護裝備,是應有的權利,以維護記者的採訪工作。
而且事實上,《禁止蒙面規例》列明「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的人士可獲豁免,政府亦已公開表明記者包括在內,林卓廷認為警務人員有關濫權及違法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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