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港警向香港政府總部附近的抗議者發射藍色水炮(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0月25日訊】上週日(20日),香港警方在處理「反送中」示威期間出動水炮用藍色化學液體兩度射中尖沙嘴清真寺,以及其後的錯亂反應,讓大家一次過目睹香港警隊的全面衰敗,這支曾被譽為亞洲最佳的紀律部隊,早已壽終正寢。
其中最大逆不道的是知法犯法。根據警方呈交立法會的文件,水炮車的用途限於驅散使用暴力衝擊的示威者,或制止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行為,並在示威人士和警方之間製造安全距離,減少兩者衝突的機會。
但反觀週日警方出動水炮車時的情況,清真寺門口的行人路上,只見五、六人在閑談,他們沒穿黑衣,沒有武器,沒有動作,附近亦沒有示威者,完全沒有威脅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警方根本沒有驅散途人的需要。可見發射水炮乃違規操作,亦即非法行動,是肆意濫用警力傷害幾位途人,跟8月31日「831太子站襲擊事件」中,速龍部隊在太子地鐵車廂無差別毆打市民的性質類似,只是規模不同。
同樣離譜的是,水炮車的任意操作亦完全違反其使用指引。警方的文件列明,噴射水柱前需要先作出警告,示意行將採用水炮驅散人群,並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和平散去。細看現場錄像,水炮車當時停定瞄準,警告說話還未讀完,便定向發射,然後再瞄準再發射,意圖清楚不過,就是刻意選擇以最嚴厲手段(混入化學濟的顏色水)對付幾位途人,全無合理原因,既傷及無辜,更罔顧玷污清真寺的後果。
由始至終,警方首先不該動用水炮對付五、六位在街邊閑談的市民,而即使動用,也不該警告未完,途人還未動身離開,便發射強力水柱。如今兩個不該都做足了,就等於濫用暴力,非法傷人。
面對連串錯誤及由此造成的損害,警方理該承認過失、認真道歉,同時立案調查原因,追究責任並處分犯錯者,才能修補事件、平息民憤。離奇的是,警方只道歉不認錯,堅持噴射水炮是要保護清真寺,目的是驅散人群,只不過水柱不幸射中清真寺門口。
這種橫蠻說法,擺明是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丶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到清真寺道歉,心不服口也不服。上司在努力修補關係,下屬郤嗤之以鼻,公然砌詞狡辯,拒不認錯。荒謬的地方更在於,警方所言全屬虛構,明明是瞄準、定向、發射,射中清真寺又怎會是意外、不幸、誤中而已?清真寺門口沒有人群,更沒有示威的人群,真不知水炮車在驅散什麼?更何況,那五、六位市民不但毫無犯罪行為,不少人更是為保護清真寺而來,難道警方是通過傷害保護清真寺的市民,甚至連七十三歲長者也不放過,以達到保護清真寺的目的?當謊話和歪理可以傾盆而出,警方還有什麼道理好講?
眼下的警隊高層,敢於睜大眼、講大話死撐違法亂紀的卑鄙行徑,為下屬護短,也敢於給特首、警務處處長打臉,不屑上司認衰,兩者不外是病徵,反映警隊有違常理、顛覆公義、不畏上司,正走向為所欲為的獨立王國。慣性護短已成新常態,不用調查不用問話,犯錯者通通過關。10月1日盧偉聰親自示範,警員向十八歲抗爭者心口開槍後,未經調查,幾小時後盧偉聰已表明開槍者無懈可擊,只是沒料到他的手下今次照辦煮碗,給他打臉,完全抵消他和林鄭道歉的誠意。
在由北京定調的「止暴制亂」大旗下,警方覺得自己永遠正確,錯的永遠是其他人。在他們眼中,示威者是「曱甴」、記者是「黑記」、醫院醫生護士是「阻頭阻勢」、現場急救義工和街坊都是示威者假扮、調解員丶社工丶商場保安都是阻差辦公,也只是沒料到,今次特首和處長帶頭道歉,林鄭最近還說不會盲撐警隊,這在警隊看來,那顯然是冒犯甚至是出賣警隊了。
一次清真寺事件,已將警隊的違法亂紀、謊話連篇、滿口歪理、互相包庇、恃寵生嬌、欺下犯上、自把自為等等敗行盡露人前。這樣的警隊已成脫韁之馬、公害之源,警隊不及時解散、重組,又如何安市民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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