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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申請美簽需證明能負擔30天醫療費(圖)

 2019-10-05 17: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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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申請美簽需證明能負擔30天醫療費
美國白宮4日宣布新規,申請美簽需證明能負擔30天醫療費。(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9年10月5日訊】週五晚間(10月4日),川普(特朗普)總統簽署公告,要求申請美國簽證的移民必須證明足以負擔醫療照護費用,或是得到批准的醫療保險,否則將無法入境,這項規定適用於美國公民的配偶及雙親。

白宮4日宣布,新規定於11月3日生效,申請美簽者,必須能負擔入境30天內的醫療保險,或在成為永久居民後,仍有充足資金來源支付任何醫療費用。否則將被拒絕入境。

川普表示,沒有保險的移民是醫療保健行業和美國納稅人的負擔。「進入該國的移民不應進一步負擔我們的醫療保健系統,以及隨後的美國納稅人,這將帶來更高的費用。」

該項新規只針對新申請者,不溯及既往,不影響持有綠卡的永久居民,也不適用尋求庇護的難民或兒童。政府還計畫,如果移民使用廣泛的公共福利,將使他們更難獲得綠卡。

而必要保險可由個人購買或由僱主提供,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不算,但移民若在買保險時使用聯邦政府買單的「可負擔健保」(ACA)的補貼,則無法取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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