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刊播令」的處置拿捏 學者:要合乎比例原則(圖)
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卻又「避免民主倒退」中取得平衡,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王鼎棫提出在法律上思辨的過程。(圖片來源:陳可仁/看中國攝影圖)
【看中國2019年9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明天採訪報道)9月21日台灣教授協會在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舉辦「紅色滲透下的民主危機-美麗島事件40周年紀念研討會」,針對日益猖獗的假訊息連續舉辦三場講座,分別是「資訊戰、虛假訊息與民生威脅」、「港台媒體赤化與對策」、「一國兩制與香港民主未來」,現場請來多位學者、專家,深入探討在面對中共威脅的應對策略。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王鼎棫,在「資訊戰、虛假訊息與民生威脅」講座中,對於假訊息的「擬真」程度,和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卻又「避免民主倒退」中取得平衡,提出在法律上思辨的過程。
致力於讓法律內容變白話的王鼎棫,首先以馬克吐溫曾過的話舉例,「當真相還在穿鞋時,謊言已走遍半個世界」,這句話貼切的描述了假訊息傳播的快速,以及事後要糾正民眾錯誤觀念的難度。
王鼎棫強調現在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的發展程度,在2018年好萊塢導演喬登.皮爾就曾使用深度偽造技術,讓歐巴馬說出:「川普就是隻大X!」在網路掀起熱議。王鼎棫說「這個技術也可以讓蔡英文、韓國瑜講出他們從來沒有講過的話」。
王鼎棫說,根據媒體有57%的人都是透過社群媒體來了解新聞資訊,因此在選舉的時候非常容易被利用來煽動人心,能讓支持自己的選民,認為敵對陣營為求勝選,無所不用其極。
台灣過去曾經因戒嚴時期而言論被限制的背景,再對照今日言論自由遭到濫用的今天,王鼎棫認為遏止抹黑文化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針對該廣告令利害人等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的處置拿捏,在「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間的權衡,應取其輕,並合乎「比例原則」的精神下,進行管制。
所謂比例原則是權衡公與私的角度,也就是先確認限制手段的目的是否正當,再思考限制手段是否能達成限制目的,再來觀察所有能達成目的的限制手段中是否為侵害最小的那一個,最後要注意限制後所增進的公益。
用比例原則來防止國家公權力對人民基本權利的過度侵犯,才能落實「節制不當公權力之根本任務」。因此,「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的定義就成為「比例」的探討重點。
王鼎棫說比例原則的第一步要檢查公權力行使的「目的正不正當」,按照大法官過往的解釋,必需建構在「明顯而立即的危害」。
對此,王鼎棫提出既然台灣有57%的社群使用者,都是依賴社群媒體來了解新聞時事,而當這57%的人相信了所謂的社群媒體傳遞的假訊息,或是集團的刻意操作,又或是透過演算法的精準推送(廣告),因此虛假訊息傳遞出去,則會像病毒一樣的散播出去,而且會造成群體極化的現象,使虛假訊息的印象形成難以挽回的地步,因此對於民主政治的運作,形成了「明顯而立即的危害」。
至於,經由法律管制的「必要性」合乎情理的理由可舉二例,第一是因為業界的自律性評鑑機制不一,且往往期待過高,但執行效果有待檢討。第二,面對不當言論,除了下架,還有許多可以配合個案影響程度的其他管制手段,例如附註「爭議資訊」或「修改推播頻率」,此外相較業者自己和行政機關,法院除具獨立性,尚有完整的審判程序容納多元意見,更合適擔任這個決定者的角色。
最後是「妥當性」,也就是在執行時要必免發生俗諺「大炮打小鳥」的情況,因此要檢驗過程中被侵害的言論自由是否與所欲維護的公益之間能有所均衡。
透過以上的比例原則,讓「限制刊播令」的處置在執行時,可以保護資訊充分討論的空間,又保障言論自由不被過度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