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想要改變自己? 試試「5秒法則」(組圖)


迫切想要改變自己?不妨試試「5秒法則」。

文/梅爾·羅賓斯

我迫切想要改變,只是不知道怎麼做

以我為例,困難的事情就是準時起床。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時,我都會對自己許下承諾,說明天我一定會改變。

明天,我會改變。明天,我會早一點起床。明天,我會態度好一點、更努力一點,我會去健身房,我會對先生好一點,我會吃健康的食物,我不會喝那麼多酒。明天我就會是全新的自己!

就這樣,帶著美好的想像和滿滿的希望,我會將鬧鐘設定在早上六點,然後閉上雙眼。但到了隔天早上,那個循環又開始了。鬧鐘響起的瞬間,我一點都沒有「全新自我」的感覺,我覺得自己還是原來的我,而原來的我只想要繼續睡覺。

沒錯,我想過要起床,然後我會遲疑,轉向鬧鐘,按下貪睡鍵。只需要短短五秒,我就能讓自己放棄一切。

我不起床的原因非常單純:我就是沒有想做的感覺。我後來才知道,我是陷入研究人員所謂的「習慣迴路」中,我持續每天早上按下太多次貪睡鍵,使得這種行為變成封閉的迴路模式,刻印在大腦中。

然後有一天晚上,一切都變了。

我當時正準備要關掉電視、上床睡覺,突然有個電視廣告吸引了我的注意。螢幕上是火箭要發射的畫面,我聽到熟悉的五秒倒數:5-4-3-2-1,發射,煙霧布滿整個畫面,火箭就這樣

升空了。

我心想:「就是這樣,我明天早上就要把自己從床上發射出去⋯⋯跟火箭一樣。我的動作要快到根本沒時間讓自己放棄。」那只是一個直覺,一個我大可以輕易置之不理的感覺。

幸運的是,我沒有,我照做了。

事實上,我很想解決問題,我不想要毀掉婚姻,也不想繼續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媽媽。我希望財務有保障,我想要再度感到快樂、為自己驕傲。

這就是我故事中的重點。想要把自己從床上發射出去的直覺,是我的內在智慧在說話,而傾聽它就是轉捩點,跟從它的指示改變了一切。你的大腦和身體會傳送訊號給你,要你清醒並注意。把自己從床上發射出去的念頭,就是這樣的例子。


當內在智慧在說話時,傾聽它就是轉捩點,跟從它的指示將能改變一切。

你的直覺在當下可能有點愚蠢,但當你確實用行動去榮耀它們時,就能改變你的人生。

關於根據你的直覺去行動這件事,可不只是「相信你的直覺」這句口號而已。根據亞利桑那大學與康乃爾、杜克大學共同合作的新研究中指出,你的大腦和行動的直覺之間有強烈的連結。當你設定一個目標,大腦就會列出一張目標清單。只要你接近可以幫助你達成目標的事物時,大腦就會發出直覺,給你訊號去完成目標。我舉個例子好了。

比如你設定了一個要變得更健康的目標。如果你走進客廳,不會有任何事發生。不過如果你經過健身房,你大腦的前額葉皮質就會活躍起來,因為你接近了和「變健康」有關的事物。隨著你走過那間健身房,你會覺得你應該要運動,那就是一個提醒你達成目標的直覺,那就是你的內在智慧,留意那個直覺非常重要,無論那個直覺有感覺多渺小或愚蠢。

潛意識中,我的大腦在傳送訊號給我,要我注意那則火箭發射的廣告。在那五秒鐘裡,我的大腦傳送了一系列非常清楚的指示:

注意火箭發射的畫面,梅爾,抓住那個想法,相信它,並且去做,不要停下來思考,不要勸自己放棄,明天早上就這樣把自己從床上發射出去。

這就是使用五秒法則時,我學到的其中一件事。只要和你的目標、夢想,以及改變人生有關的事情,你的內在智慧是個天才,那些與目標相關的靈光一閃、衝動和直覺,都在那裡準備引導你,你必須學習信任它們。因為如同歷史中的許多例子,你不會知道最偉大的靈感何時會發生,也不會知道如果你夠相信自己而去執行了,那件事能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世界上許多最實用的發明,就是這樣出現的。1826 年,約翰·沃克(John Walker)發明了火柴,他當時使用一根小木棍攪拌一壺化學物質,而當他試著把木棍尖端沾到的化學物質刮除時,它就點燃了。他跟隨著直覺,試著重新製作這樣東西,火柴就這樣發明出來了。1941 年,喬治·麥斯楚(George deMestral)發現薊草的芒刺很容易黏在他家狗的毛上,而發明出魔鬼氈。1974 年,亞特·富萊(Art Fry)產生了便利貼的想法,因為他需要一張書籤,可以一直留在詩歌樂譜上到星期天的教會服務,但移除時又不會傷到樂譜的紙張。

連星冰樂也是這樣出現的。1992 年,加州聖塔莫尼卡一間星巴克的副理,發現天氣很熱時銷售量就會下降。他有個直覺,要做一種冰涼的飲料,於是就跟從這個想法,去要了一台果汁機,試驗了一些配方,然後給副總裁試喝。一年後,第一種星冰樂就在他的分店推出了。

只要和改變、目標、夢想有關的事情,你就必須信任自己。


只要和改變、目標、夢想有關的事情,你就必須信任自己。(以上圖片來源皆為Adobe stock)

這種信任就傾聽改變的直覺開始,並且透過行動去榮耀你的直覺。我很感激自己聽進了那個把自己當火箭一樣從床上發射出去的傻想法,因為我人生中的一切,都因那個想法而改變了。

之後的事情是這樣的:

隔天早上六點,鬧鐘響起,而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糟透了。當時天色昏暗、天氣很冷,那是波士頓的冬天,我一點都不想起床。我想起火箭發射的事,立刻覺得真是有夠蠢。然後,我做了一件我從未做過的事:我忽略我的感覺,我不去想,直接去做必須做的事情。

我沒有動手去按貪睡鍵,而是開始倒數。

5⋯⋯4⋯⋯3⋯⋯2⋯⋯1 !

然後我站起來。

就是那個瞬間,我發明了#5SecondRule 五秒法則。
 

本文整理、節錄自梅爾·羅賓斯《5秒法則》一書。由采實文化授權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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