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流芳 漢文帝取消「政治誹謗罪」

【原文】

五月,(漢文帝下詔書)詔曰:「古之治天下,朝(廷)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

——《資治通鑒•漢紀五文帝前二年》

【說明】

此詔下發於紀元前178年。

【註釋】

進善之旌——堯帝朝中設有進諫的旗子,站在旌旗下進諫,既使言語不當,也不予追究。

誹謗之木——堯帝(原稱唐堯)朝中規定有誹謗之木,政事若有失誤,大臣可以寫在上邊,錯了也不予追究。

【今譯】

(紀元前178年)五月,漢文帝下詔書說:「古代,唐堯治理天下,朝廷中設置有講勸善言的旌旗,專供提意見的木柱。所以,既可以理順治國路線,又可以招來敢於進諫的人。現在法律上規定有「誹謗、妖言惑眾罪」,因此造成群臣不敢暢所欲言,而且皇上無法知道自己的過失。這樣下去,又怎麼會招來遠方的賢良呢?要取消這種罪名!」

【題外話】

美國總統川普,強調說:「我們的力量來自於神,而不是來自於政府。」

筆者感到這句話講得十分精要,鏗鏘有力,擲地有聲!「天賦人權」,是神賦予人民的權力,包括了言論自由等人權。

所以,漢文帝取消「政治誹謗罪」是完全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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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新知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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