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國聰護照複印件(網路截圖)
【看中國2019年5月31日訊】現年61歲的華人譚國聰,從他住進加拿大幾年後,移民官員就一直想將其遣返,但進行了整整26年,卻遲遲不能成功。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加拿大媒體報導,譚國聰,61歲,是一名國際毒販,據稱是臭名昭著的中國犯罪集團Big Circle Boys的頭目。資料顯示,譚國聰於1988年12月5日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
記錄顯示,在譚某到達加拿大時,他只攜帶了1200加幣的現金,但後有報導指他「分不同階段」從香港的一個銀行賬戶,共轉出57萬加幣到卑詩省一個銀行賬戶中,兩個銀行賬戶都在其前妻葉某(Chui Lin Yip)手上。葉某也是一位被定罪的罪犯,比譚某先5個月到達加拿大並提出難民申請。
在加拿大移民官員對譚某進行詢問時,譚某曾回答說他沒有護照,是被一名男子從香港「偷運」到泰國,然後帶到韓國乘坐新加坡航空018航班飛到溫哥華的。
以受到迫害為名拒絕回國
在最初的甄別中,譚某稱他並不打算返回中國,然後提出了難民申請,表示他擔心因為自己的財富和過去的政治活動而受到迫害。
在其1993年寫的難民訴訟中,他寫到「由於我被中國政府歸類為「資產階級」,以及我支持民主和自由的政治觀點,我有充分的理由害怕受到迫害」。
但是,在其抵達加拿大後的5年內,他曾被判盜竊,還被控參與了一系列的入室搶劫,恐嚇溫哥華華人社區的居民。
1991年,一名移民執法提到譚某涉及的一起入室搶劫案,指出「毫無疑問,所有五名被捕人員都涉及到溫哥華的一個犯罪集團」。但是在之後的報導中,雖然相關機構聲稱搜到了10個被盜的Rolex手錶,但譚某並沒有在此案中被控任何罪名。
1993年10月,譚某和前妻葉某因為過去的犯罪記錄,被認為「不能進入」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發布了他們的第一份驅逐令。然而,在處理他們的難民申請期間,這對夫婦被允許留在加拿大,直到1996年6月這一說法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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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難民申請失敗後,譚某向政府提交了一份遣返前的風險評估,聲稱他不應該被送回中國,因為他會受到迫害。
不過就像他的難民申請一樣,此申請也被拒絕了。1998年9月3日,中國政府批准了譚某回中國的旅行證件。
然而,與此同時,溫哥華警方接到放高利貸的投訴後,對譚某和葉某在本拿比的家發出了搜查令。
警方在突襲檢查後,發現了20多萬加幣未兌現的支票,這些支票是由涉嫌敲詐勒索的受害者向譚某開的,還發現了Walther PPK和Ruger半自動手槍、消音器、泰瑟槍、彈藥和生海洛因。
之後,譚某和葉某被控犯有各種毒品和武器相關的罪行。
這個案件的公訴時間長達4年,在此期間,所有指控都被擱置,譚某也因此避免了被遣返。葉某則承認擁有通過勒索敲詐獲得的財產。
刑事指控更多 拖延時間更長
除了1998年的指控外,譚某還被指控於1999年串謀進口及販賣海洛因。
2002年,譚某被判無罪,部分原因是卑詩省一名初審法官裁定,不能接受據稱譚與中國犯罪集團有關的竊聽證據。
由於這些指控,移民官員在2003年告知譚某,他可以再次提交遣返前的風險評估,以防他被驅逐出境。隨後,加拿大移民官員聯繫了中國駐溫哥華的領事官員,以獲取將譚某送回中國的必要文件。
根據2004年加拿大公民及移民局刑事遣返部門執法官員寫給中國領事的信顯示「已準備好將譚某從加拿大驅逐出境,如果旅行證件簽發完畢,請盡快通知,我們將會提供航班行程給您」。雖然信上已經這樣說了,但是譚某卻並沒有被驅逐出境。
聯邦法院記錄上,沒有記錄譚某當時未被遣返的具體原因。不過2004年12月,也就是CIC表示已經準備好將其遣返的5個月後,譚某以人道主義和同情心為由,收到了獲准留在加拿大的「第一階段」批准。
雖然並不是一份保證書,但是該決定允許譚某繼續留在加拿大,同時也給了他申請永久居民的機會。
在2006年,警方查到譚某私自進行大麻種植業務,而且還有一個專門的秘密化學藥物實驗室用來製造搖頭丸。譚某被控各種販毒和持有毒品罪,並於2010年8月被判持有大麻用於販運和持有麻醉品。
之後,他被判15個月的有條件監禁,其中包括軟禁和武器禁令。在整個過程中,包括起訴他所花的四年時間,譚某被驅逐出境的過程再次中斷。
2015年11月,由於刑事犯罪及判刑,譚某永久居民申請被拒絕,並指出其與犯罪集團可能存在聯繫,還是Big Circle Boys的高級成員。但是譚某否認了所有有關他與幫派和犯罪集團有關的指控,並堅稱這些指控從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
與此同時,加拿大CBSA、加拿大公共安全委員會、加拿大王家騎警、移民、難民和加拿大公民都拒絕就譚某的案件發表評論,理由要麼是隱私問題,要麼是正在進行和潛在的調查。
瘋狂上訴逃避遣返
2015年12月,在永久居民申請被拒絕一個月之後,譚某的律師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律師辯稱,政府不公平地提出譚某與犯罪集團有關的指控,而沒有給譚某一個機會回應這些指控。但在聽證會舉行之前,時任自由黨移民部長、後來成為加拿大駐華大使的John McCallum的辦公室就此案達成了和解,這讓譚某有了再次留在加拿大的機會。
據Global News報導,儘管相關部門已經花費二十多年的努力想將其驅逐出境,但譚某已經在加拿大呆了30年,譚某強大的關係,以及據稱與犯罪集團的關係,很有可能使其成為卑詩省公共洗錢調查的典型人物。
Global News在審查完譚某律師Peter Larlee準備的數千份記錄,以及政府提交給聯邦政府的文件後表示,這些記錄中包括可追溯到1988年的移民和執法檔案,其中概述了近30年以來,譚某涉嫌犯罪的活動以及譚某與犯罪集團可能的關係。
不過,其中大部分記錄並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包括譚某與Big Circle Boys的關係。
譚某律師發給媒體的聲明中指出,「譚先生已通知我們就有關參與有組織犯罪,特別是幫派成員的指控向你方提出警告。譚先生否認參與或成為該組織成員。而且這些指控從未在法庭或任何移民程序中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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