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國家安全 美政府一鮮為人知的小機構瞄準中國投資(圖)
美國財政部(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4月2日訊】幾十年來,除了一小群投資者、企業律師和政府官員之外,它幾乎不為人知。
這個小小的機構名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近年來,美國希望將其作為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工具,這使得這個由美國財政部牽頭的跨部門小機構變得越來越重要。
這個委員會最近上了頭條新聞,因為有報導稱,這一委員會要求中國遊戲公司北京崑崙萬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Kunlun Tech)剝離廣受歡迎的同性戀約會應用軟體Grindr,原因是擔心其收集的用戶數據可能被用於敲詐軍方和情報人員。 崑崙萬維公司星期一發表聲明說,該公司仍在與CFIUS溝通。
由九名成員組成的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在美國財政部的大樓內辦公,審查外國對美國企業的投資,以確定這些投資是否會威脅國家安全。
自願申報
截止去年為止,仍可自願向外國投資委員會通報此類投資。崑崙萬維和總部位於加州的Grindr在2016年達成交易時就利用了這一點。
但前CFIUS成員哈里·布羅德曼(Harry Broadman)表示,鑒於美國對與北京方面有聯繫的中國企業收購美國敏感行業公司的擔憂日益加劇,委員會罕見地進行干預,如果委員會宣布交易作廢,這也在意料之中。
布羅德曼表示 :「我認為,任何對這一決定感到意外的人,實際上都不瞭解(CFIUS)的立法歷史、立法背景和政治。」 布羅德曼目前是諮詢公司伯克利研究集團(Berkley Research Group)新興市場業務合夥人兼總裁。
CFIUS對崑崙萬維的干預是針對投資美國科技行業的中國企業的一系列行動中的最新一起。現階段,特朗普政府發起了一場針對電信巨頭華為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的全球行動,而特朗普政府目前仍陷於與北京方面的貿易爭端之中。美國表示,與中國政府有關聯的華為公司可能獲得關鍵電信基礎設施的接入權,並敦促盟友禁止其參與新的5G網路建設。
科技公司如今必須接受審查
儘管美國政府尚未對全球最大的電信設備供應商華為制定出一套政策,但CFIUS的最新行動突顯出,美國正越來越多地求助於這一機構,以限制中國在一系列美國科技公司的投資。
在CFIUS審理案中代表多家公司的華盛頓威爾遜·桑西尼·古奇·羅沙迪律師事務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的律師約書亞·格魯斯佩希特說:「CFIUS是美國政府為數不多的工具之一,它可以在個案基礎上試圖理清一個網路的依賴關係並解決潛在的國家安全問題,美國政府越來越願意更加積極主動地使用這個工具。」
CFIUS的歷史長期以來一直與政治因素和公眾針對外國投資時而出現的反彈情緒相互交織在一起。
石油輸出國組織投資
國會在1975年對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投資美國股票和債券表示擔憂,導致美國總統福特通過一項行政命令成立了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它的任務是監測外國投資對美國的影響,但幾乎沒有其它權力。
在隨後的幾年裡,對外國收購某些美國公司的強烈反對導致國會加強了這一機構。
在日本1988年試圖收購一家美國半導體公司的部分刺激下,美國國會把CFIUS寫入法律,授權總統阻止威脅國家安全的併購交易。
根據美國國會研究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的信息,2007年,CFIUS批准向一家迪拜港口運營商出售六個美國主要港口的管理業務,這項決定引起了憤慨,導致國會通過新的立法,擴大了國家安全的定義,並要求CFIUS對某些類型的外國直接投資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但到目前為止,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和批准外國交易方式的最大變化發生在去年夏天,當時國會通過了《2018年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act of 2018)。
新法案預計將於2020年全面實施,大大擴大了CFIUS的管轄範圍和權力,要求外國公司即使在一家敏感的美國企業持有非控股股權,也必須獲得該委員會的批准。
儘管新法案沒有點名中國,但對中國投資和國家安全的擔憂主導了辯論,最終促成了這一法案的通過。
布羅德曼說:「毫無疑問,不論是國會的意圖還是行政當局的意圖,都清楚地看到了中國在這些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
對「技術優勢」的威脅
根據美國財政部去年秋季發布的臨時規定,在27個特定行業中的一個或多個開發和製造「關鍵技術」的美國企業的投資,目前將接受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審查。其中涉及的大部分技術已經受到美國出口管制。財政部說,這些特定的行業是外國投資「可能破壞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美國技術優勢」的行業,範圍從半導體機械到飛機製造。
新規意味著,尋求投資這些技術和行業的外國公司必須在達成交易前至少45天通知CFIUS。CFIUS將有30天時間來完成交易,要麼提出有條件的批准,要麼直接拒絕。如果交易方沒有因為委員會的擔憂而撤回交易案,總統將有15天的時間來宣布決定。
總統阻止的交易
到目前為止,美國總統宣布阻止的五筆交易中有四筆涉及中國公司。其中一個在1990年被已故總統老布希否決,另兩個在2012年和2016年被前總統歐巴馬否決,還有兩個被特朗普總統否決。
五筆交易看似很少。但其實在沒有得到CFIUS及時批准或CFIUS展開正式調查後,很多交易因交易方知難而退而自行撤回了。美國財政部表示,在2009年至2016年向CFIUS提交的942份交易申報中,107份在審查期間或調查後被撤回。
格魯斯佩希特表示,CFIUS近些年每年都會審查200至250起案件。他還說,根據委員會的新制度,這一數字實則可能超過每年2000。
更嚴格的審查引發了人們的疑問。有人質疑新法律是否在鼓勵外國投資和保護國家安全之間取得了恰當的平衡。
格魯斯佩希特說:「我認為現在斷言還為時過早。」 然而他又表示,如果新法律「成為一種在整個新興技術領域排除外國投資的方法,那就越過了很多底線。」
歐洲的擔憂
美國並不是唯一收緊外國投資審查措施的國家。歐盟去年12月提出了一項新規定,要求成員國採用「類似於CFIUS」的外國投資審查程序。
格魯斯佩希特說,儘管外國投資者對美國CFIUS的額外審查並不感到「興奮」,但「許多西方國家也表示,‘我們完全理解CFIUS背後的理由,我們希望自己也能有內部版的CF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