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夫妻新婚後始見家長 卻無奈被迫棄婚(圖)
中國福建省有一名羅姓男子跟張姓妻子新婚兩個多月,當張女的母親去羅男的家中見親家時,竟然意外發現驚人秘密……(圖片來源:Pixabay/公有領域)
【看中国2019年3月31日讯】中國福建省有一名28歲的羅姓男子跟26歲張姓妻子新婚兩個多月,當張女的母親去羅男的家中見親家時,竟然意外發現二人是表兄妹關係!而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禁止近親結婚的,所以連城縣人民法院日前判決二人之婚姻關係無效。
雙方母親竟是親姐妹
據《HK01》報導,羅男住在連城,而張女則住在上杭,二個人均在深圳工作,亦因此而認識,隨後談了戀愛。到了2018年12月12日,決定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
2019年1月,當張女的母親到羅男的家中見親家時,竟然發現對方原來是多年不見的親姐妹,讓羅男和張女當下呆若木雞,不知如何反應;雖雙方母親姐妹重逢相當興奮,但是夫妻二人卻是非常尷尬。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請求婚姻無效
羅男和張女經過一番討論之後,張女於2019年2月22日告上法庭。張女在庭上表示,由於兩人的母親為親姐妹,所以請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而羅男出庭時亦表示對於張女的陳述毫無異議,更指出雙方沒有任何財產問題要處理。
法院認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而本案中,羅男和張女係有血緣關係的表兄妹,是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故雙方之間的婚姻應該認定為無效。
網民都對事件表示難以置信,「家長也都沒見過面,這樣就結婚了」、「這表親實在很疏遠吧?居然不知道是表兄妹?」。
所謂的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例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等;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則是指的是與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況。
旁系血親含三大類: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個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同源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和侄兒、侄女,舅、姨和外甥、外甥女;還有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含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