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決定了報應,報應構成了定數。(圖片來源:pixabay CC0)
定數能變嗎?
過去有一個人在一個很特殊的狀況下進入了一種狀態,從而跟地府的小鬼溝通上了。他問小鬼命運是否真的都是以前注定的。
小鬼回答說是這樣的,不過所謂以前注定的,是指特別坎坷、通達和特別短命、長壽等很大的事情,至於像一些書裡中所說的預知人吃什麼等,那都是那些術士們猜迷的玩藝兒。如果把每人的這種瑣事也都記錄下來,那麼即使以大地為書架,也放不下那麼多籍冊。
這人又問定數能變麼?小鬼說能變,大善能變,大惡能變。這人問,誰來定誰來變?小鬼說:「是本人自己定自己變,鬼神可沒有這個權力。」
這人問,報應怎麼有的靈驗有的不靈驗?小鬼說:「人間以一生論善或惡,禍福也以一生來論定。在地府論善或惡,則兼顧前生,論禍或福則兼顧後生,所以有時就不能一事一報應。」
這人問報應為什麼不一樣?小鬼說:「這因每人的本命不同而不同。比如說人事,同樣陞官,尚書升一級就當了宰相,典史升一級不過是個主簿。同樣降級,如果和加級的相比,那麼不加級,就等於降級了。所以事情相同而報應有時不同。」
這人問定數為什麼不叫人先知道?小鬼說:「情況不允許這樣。如果讓人都事先知道自己的命運,人間就沒有什麼事了,那麼諸葛亮就成了多事的人,唐代六個大臣就成了知天命的人了。」
這人問為什麼又叫人偶爾知道一些?小鬼說:「不偶爾予以指示,那麼有人就會覺得沒有鬼神而肆無忌憚,在背人處無所不為了。」
自身的遭遇都是報應的結果
唐朝貞元初年,丹陽縣令三年謀取調升,年年都被駁回,因此很遺憾也很氣憤。於是他就到茅山道士那裡齋戒住宿,求道士寫表章奏報天帝來詢問吉凶。那個道士已經九十多歲了,勉強替他作了奏報。那表章隨著香菸飛上天,若有若無地就不見了。
大約過了一頓飯的時間,那表章又掉到地上了,不過有紅筆在表章末尾寫著:「接受百兩黃金,折損俸祿三年;冤枉殺死兩人,死後再加處分。」結果一年後,那個丹陽縣令果然得了暴病而死了。
地府定罪亦看因
雍正十年,有個官宦人家的媳婦從來沒有和誰爭吵過,但有一天突然火光激射,一道閃電穿過窗戶,穿進這個媳婦的心房,再透過左脅而射出。她的丈夫也同時被閃電燒傷,從後背到臀部變成了焦黑的一片,只剩下了一口氣。
過了好久,她丈夫才甦醒過來,望著妻子的屍體哭道:「我的性格不好,有時和母親爭吵幾句,你不過私下裡和我說說心中的不快,背著人抹抹眼淚而已,怎麼閃電就會誤中了你呢?」
其實他丈夫跟母親吵架,多半是由於媳婦被母親說了幾句而感到委屈,背地裏跟丈夫講,然後丈夫跟母親吵起架來。這個男子不知道,地府定罪,看重事情的起因,也就是說要追事情的因緣。(參見人間地府 定罪基準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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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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