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器在中國兵器史中為何是獨一無二的?(組圖)
劍在最早的時期是作為兵器來使用,到了後來作為禮儀佩飾。(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劍作為古代兵器,因其身有雙刃,劍端鋒利,可斬可刺,而被廣泛應用。古戰場上近身格鬥,防身衛體,均是劍光閃爍。而劍又由於長度適中、重量合度、形體巧致多適合隨身佩帶。幾千年來,劍始終沒有在人們的視野中消失,這一點在中國兵器史中是獨一無二的。從戰場士卒殺敵的兵器,到上層貴族炫耀身份地位的佩飾,劍的功能逐漸發生了演化,以致後來的帝王將相,武士俠客,甚至文人雅士,道人法師,無不與佩劍有關。
佩劍的起源與方式
一般認為,佩劍源於北方草原遊牧部落隨身佩帶短劍、短刀的習俗。這是因為遊牧者隨身佩帶刀劍既能夠防身,又可以隨時用於切割植物或者食肉。劍作為兵器,與士卒生命相關,必須隨身攜帶,同時劍的形制也適合隨身佩帶,因此,可以說佩劍這種形式是劍產生之日起就存在的。
從早期作為兵器到後來作為禮儀佩飾,劍的佩帶形式經歷過一個逐步改善的過程。陝西省長安張家坡西周早墓出土銅劍置於死者腰部右側應為生前佩劍的佐證。西周時期的一些貴族墓,亦多有銅劍出土,應該是墓主人生前隨身所用。武王伐紂,功課殷都,驅戰車至露台,用劍刺穿紂王的屍體,也證明武王佩劍上陣。而在秦始皇陵出土的銅馬車弩手、陶俑,以及敦煌壁畫,古籍插話等實物資料中,我們還能找到古代佩劍和佩劍形式的實例,從中發現佩劍形式的演化和發展。
佩劍通常都是懸掛於腰間,因為早期劍都比較短,無鞘,所以早期佩劍一般都是在劍首設有一個圓環,將繩子穿入圓環並繫在腰間。
隨著禮儀佩劍裝飾的日益繁複和豪華,佩劍就越具有裝飾性。(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西周晚期起出現劍鞘,劍亦加長。於劍鞘上部設環或耳,穿繩繫腰間,以一種合適的角度,佩戴於身側或者身後。為使繫卸方便,則在繩子繫腰一端固定一顆大珠子。繫腰是塞入腰帶,卸劍時拔出珠子,十分方便。大概是由於珠子容易滑脫,並且佩戴腰間也不舒服。而後被劍鉤替代。變成一端固定於劍鞘,一端勾扣於腰帶。
春秋時起出現璏(zhi:玉制劍鼻)。它可以直接穿腰帶,璏其實是一個裝設重在劍鞘正面的長方框。將劍鞘的背面貼著佩戴者的腰際,腰帶穿過長方框,束緊腰帶,劍就不會晃蕩。璏的位置一般在劍鞘的中上部,由於劍的發展趨勢越來越長。因此璏在劍鞘的位置越來越靠近中間位置。某些劍鑲有玉璏,並雕刻精美的紋飾,已屬於玉劍範疇。這種方法一致流傳到漢代,此後的佩劍方法越來越複雜,但都萬變不離其宗。
懸劍於腰是正統的佩劍形式,變化的是劍鞘上懸劍的配件。隨著禮儀佩劍裝飾的日益繁複和豪華,佩劍就越具有裝飾性,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在劍鞘背部裝設劍梁,梁上近兩端處各有一孔,以穿繩懸掛。這種方法由一點懸劍發展到兩點懸劍,便於調整懸劍角度,更具有穩定性。
從本質上來講,佩劍的方法多種多樣,而且每個時代多種並存,所以說僅是較典型和較流行的形式。根據雲南晉寧石寨山畫和這個地方的一個戰國墓的考古資料。雲南一帶流行一種斜掛於肩的佩劍方法,就是講劍斜背在肩上,這種方法對於氣候溫濕,衣著單薄,穿行於叢林中的雲南人來說,比腰間佩劍更合適。所以說,佩劍的形式即具有時代性,也具有地域性。
懸劍於腰是正統的佩劍形式,變化的是劍鞘上懸劍的配件。圖乃戰國環首短劍。
禮儀佩劍
用於佩飾的劍在加強裝飾的同時,其兵器的功能逐漸減弱甚至消失,禮儀的功能隨之增強,禮儀佩劍應運而生,其中最為典型的是玉具劍和班劍。
玉具劍是飾玉的劍,飾玉的部位多為劍首、劍格和劍鞘。
一、玉具劍
玉具劍由於製作精良,玉具雕琢繁複,裝飾華麗,極富貴族風範,故歷來被認為是王公貴族專用的禮儀佩劍,其華美的程度與佩劍者的身份地位有關。因此,在研究古代禮儀佩劍的等級制度方面,玉具劍無疑是值得重視的實物資料。
雕玉水仙紋柄嵌寶石短劍。
二、班劍
班劍是一種有紋飾的劍,或飾以花紋,或以虎皮飾之,實為斑劍。「班」通「斑」,故作斑劍。據《五臣注》說:「班劍無刀,假作劍形,畫之以文,故曰也。」《唐開元禮》「漢制朝服帶劍,晉代以木,謂之班劍」。因此班劍又稱「木劍」或「象劍」。可見班劍已完全失去武器的功能,是一種真正意義的禮儀用劍。
班劍盛行於晉代,早先作為上朝佩劍之用,以木劍代替鐵劍,既滿足了禮儀佩劍的需要,又可防止佩帶真劍的種種不測。因此,隨後班劍就成為儀仗隊中一種形式,同時,儀仗隊中佩帶班劍的武士也被稱作班劍。如《文選・卷六十》:「前後部羽葆鼓吹,輓歌二部,虎賁班劍百人」。《晉公卿禮秩》規定:「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給虎賁二十人,持班劍。」可見當時班劍已作為禮儀中的一種規格,這種禮儀佩劍的儀仗隊模式後來一直得以保存和沿襲。如唐代平陽公主出殯,用班劍四十人;《宋史・志第一百・儀衛五》:「……次驍騎,驍勝,宣武,虎翼指揮使各二人,班劍六十,儀刀六十。」可以說,班劍是禮儀佩劍發展較為成熟時的一種特別形式。
三、尚方寶劍
說到劍的禮儀佩飾,值得一提的是尚方寶劍。「尚方」一詞源於官制,秦漢官制設少府,少府設尚方令、尚方丞,漢末起分為中、左、右三尚方,之後歷代沿襲,其職責是掌管御用刀劍及玩好之類。《後漢書・蔡倫傳》載:「中常侍蔡倫加位尚方令,監作劍即尚方劍,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這裡的「尚方寶劍」指的是皇帝御用的劍。而《漢書・朱雲傳》記載:漢武帝時,諍臣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侫臣一人張禹之頭」,這「尚方斬馬劍」應為後世民間俗稱的尚方寶劍。到了唐代,尚方寶劍成為至高無上的象徵,皇帝賜予欽命大臣用於先斬後奏,斬奸臣、殺貪官,為民除害。明代劉基詩云:「先封尚方劍,按法斬奸賊」。從中不難看出尚方寶劍將劍的兵器功能與禮儀功能實現了昇華和統一,並達到了極致。
春秋起,隨著禮制的弱化和禮制觀念的淡化,佩劍範圍日趨擴大,以致漸漸成為一種時尚。(圖片來源:Pixabay)
禮儀佩劍的發展過程
說到禮儀佩劍,劍與佩劍者的身份關係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但只憑現有的考古資料很難得出一個系統的結論,而從歷代的禮制及相關文獻的記敘上看,卻較能發現其發展的軌跡。在「禮不下庶人」的西周時期,禮儀佩劍僅是諸候貴族的專利。《說文》說:「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候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說明一般庶人只有在有戰事的時候可以帶劍,平時只有天子、諸候、貴族可以擁有劍。這一點從考古資料上也能得到證明,如陝西省少陵原西周墓出土的盤龍紋鏤空劍鞘的銅劍,其製作精美絕非常人所用;而河南省三門峽市西周虢國墓的一把玉柄鐵劍,更是出於虢國國君虢季墓中。
玉動物面紋劍鐔(琫)。
一、配劍方式的改變
春秋起,隨著禮制的弱化和禮制觀念的淡化,佩劍範圍日趨擴大,以致漸漸成為一種時尚。《正義》說:「春秋官吏各得帶劍。」說明這時已經讓官吏帶劍了。《戰國策・齊策四》記載了齊人馮諼「彈劍而歌」的事,馮諼只是孟嘗君門下幕僚,居然也能隨身佩劍,藉機彈劍而歌。更有《呂氏春秋・察今》中關於楚國人「刻舟求劍」的故事,都說明當時佩劍已遠遠超出貴族的範圍,士階層、俠客以及富家子弟等都可以將佩劍作為一種修飾。可見,這一時期的佩劍並無多少禮制的規定和限制,只是身份越高,劍的製作越精美,材料越貴重而已。漢代佩劍更顯寬泛,《晉書・輿服制》載:「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同時,西漢又是中國鐵劍的黃金時期,劍的數量之多,質量之高與當時的冶煉技術、戰事等有直接關係,但禮儀佩劍的盛行也應該是促使鐵劍發展並走向鼎盛的重要原因。
考古資料表明,東漢後,劍的數量銳減,以後歷代劍多以禮儀的面目出現,劍的形制更豐富多彩,佩劍的禮制要求更趨寬鬆,以致漸漸地將劍視為寶物,或隨身佩飾,或懸壁明志。不僅如此,劍甚至還被昇華成為除凶致福,伸張正義的化身,三國曹植《雜詩》:「美玉生磐石,寶劍出龍淵,帝王臨朝服,秉此威百福。」宋代歐陽修《寶劍》:「此劍在人間,百妖夜收形。」清代女俠秋瑾《遮鴣天》:「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龍泉壁上鳴。」
佩劍能顯示其人的身分地位。圖乃戰國寶劍。(以上圖片來源皆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二、配劍顯示身分
關於佩劍人身份地位與所佩劍的尺寸重量關係,無論從考古資料及文獻記載上均難以得出較完備的結論。《周禮・考工記》載:「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所謂「身長五其莖長」是指劍身為劍柄5倍長的劍,「鋝」,古代重量單位,約合十六兩制的6.67兩,「重九鋝」約為3斤12兩。
一般認為這是對當時「士」階層佩劍規格的規定,即「士」分上、中、下三等。身份越高,佩劍越長越重,依次遞減。但有人認為這是對王者衛隊的規定,衛士中按身高分上、中、下三等,身高而有力者佩長重之劍,身矮而力微者佩短輕之劍。從佩劍持劍協調的角度看,後者的說法更為合理。從諸多實物資料和文獻描述的情況分析,佩劍的珍貴程度是等級差別的真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