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風光(Pixabay)
【看中國2018年12月28日訊】近日,臺灣教育部長葉俊榮給延宕約一年的台大校長任命案劃下句點。葉部長隨後請辭,並且獲得首肯。這個事件本來應該是學術界的事件,如果教育部依法聘任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的管中閔教授為校長,並不至於引發爭議。不料,這個事件由單純的行政法問題,演變成政治事件。執政黨因為「卡管」,損失了三位教育部長。而且,教育部與台大遴選委員會僵持不下,兩邊各有支持者,僵持不下。
除開政治層面的討論之外,本案涉及了行政法的問題。關於政治層面,本案存在非常深的藍綠介入之斧鑿。執政黨以「程序瑕疵」遲遲不發給管教授聘書。卡管的理由從管中閔兼任某公司獨董,沒有利益迴避,期間也扯出管曾經赴大陸講學等等,作為教育部不應發聘書給管的理由。挺管的一方,則援引遴選辦法裡已經完備大學自治之精神,教育部必須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本人以為,程序瑕疵是技術性問題,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不過,大學自治的精神卻是本起問題的核心,大學自主的精神,才是整起管中閔現象的重點。以技術性瑕疵來破壞大學自主的精神,無異舍本逐末,非常不可取。如今,葉部長維護大學自主,聘任管中閔為校長,然後要求台大補正程序瑕疵,雖然是亡羊補牢,但也是解套的不二途徑。
大學自治的精神,來源於西方。西方的大學來源於中世紀的修道院,自然擁有不與政治同流的先天精神與結構。東方文化,自孔子開私人講學之風以降,歷代都有節操風骨學問都具足的人掌握道統,講白話就是學術界的龍頭。這些人是學術精神的象徵。
台大歷代校長,如傅斯年等人,也都能夠維護一定的學術自主,執掌一校,不使校園被政治化。這是台大也別於其他「黨校」的原因所在!當然,中國大陸沒有這個概念,何止大學校長?連宗教領袖都要是黨的人。可以說,海峽兩岸,台大算是一個大學自主的指標。
大學是什麼地方?做研究,教育英才的地方。更重要的,他是一國的國力展現,綜合了科技與人文的等等各種能力。這個地方強,整個國家就強。這個地方弱,整個國家就弱。他像是一個國家的智慧與聰明程度,這裡輸了,就輸了!如果是第一流的最高學府,這群應該是社會上人才最多,腦力最優的人才之地。這群人要誰來管理他們?哪個政府官員比他們優秀?這種英才就算不是聖賢,也決不是平庸愚劣者。他們可以思想上獨立,自己管理自己!如果把他們當小學生,事事要請示,要匯報,要以各種「規矩」、「規則」相繩,以符合老師的歡心,這是對待奴才,不是對待英才。對待奴才,就是「娼優蓄之」,就是把你當妓女或戲子一樣養著。我要用你,故給你官當。我不要你了,棄之如敝屣!被當娼優固然可悲,但是幸進之徒依然絡繹不絕。這局面若不改,知識份子無恥,就是國恥。被羞辱了,不知道要維護尊嚴,無恥之恥之更無恥。這時講什麼學術?
法律是最低標。對於大學教授,尤其是第一流的大學教授來說,談的應該是真理、智慧、創新、學術、人文,大學是一個高等思想腦力的中心,你認為這群人無法自治?如果他們連選個校長的能力都沒有?那麼這個國家就完蛋了!小學生都可以選班長了,難不成這些第一流的學者,連選校長的能力都沒有。所以,為什麼要尊重大學自治,其理在於此。
第一流大學的教授,誰可以來管他?好的教育行政是用來幫助這些第一流的腦袋,讓他們充分發揮其學術專才。壞的行政就是把他們的手腳綁起來,事事用小法規去困綁。這種體制下,人才一定留不住,至少干也干的很痛苦,只有庸才才會待下去。
所以,大學自主是一種精神,就是尊重知識份子,相信他們能夠做好自我管理。即便他們錯,也相信他們會對回來,有自我糾正缺失的能力。最怕就是政治鬥爭,用權力者的力量去幹涉他們。其結果可能是統治者要的,最後的影響卻是喪失了學術的核心價值:思想自由。
大學校長遴選,當然應該由教授們自行為之。除了學術成就外,更重要的是身為大學祭酒的風範,這個是一生長久累積的,是有公評的。大學校長,尤其是台大校長,那位置不是一個「辦事員」、「奉公守法的官僚」。那是低標準。高標準是,他具備什麼人格風範,能夠讓眾教授欽服,具有人格感染力。這是大學校長。要能從國家大器的角度思考,那才對!
最後,我額外提一點。
自己一天到晚要爭獨立,可是有沒有胸襟給別人獨立自主?一國的人民思想上,精神上,智識上都獨立,國家獨立可期。如果自己還是威權心態,如何以威權去反更大的威權?這個道理,百多年前日本的福澤諭吉就在「勸學篇」便論述過。今天中國人也好,臺灣人也罷,還不懂的自由與獨立在學術中的重要的,我覺得是沒資格談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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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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