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國土局前局長獲刑12年 收美元供子留學
【看中國2018年12月25日訊】日前濟寧市中級法院對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前黨組書記、局長韓曉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韓曉光受賄867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80萬。
經審理查明,韓曉光在2006年至2017年1月,利用擔任濟南市園林管理局(2010年更名為城市園林綠化局)局長、濟南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房屋租賃、土地使用權轉讓、工程承攬、建築材料經營及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中提供幫助,韓曉光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上述人員所送財物,共計867萬多元,其中含數十萬美元。這些美元有的供其子出國留學使用,有的則在其朋友、同事的孩子出國時作為「心意」送出。
2017年2月13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韓曉光落馬。
2018年7月23日至24日,韓曉光涉嫌受賄犯罪案開庭審理。
據指控,韓曉光本人或通過其妻子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85萬餘元。其中2011年至2016年,韓曉光曾8次收受呂某某所送的67萬美元、30萬元人民幣及價值昂貴的兩枚金伯利鑽戒,共計折合人民幣479萬餘元。
韓曉光收受這些賄賂,主要是利用職務便利,為呂某某的公司在景區房屋租賃、建築經營酒店、開發房地產選地、用地、返還中標土地競買保證金和解決小區超容積、超規劃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
呂某某證言稱,自己曾經想移民,所以家裡備了很多美元,因而多次送美元給韓曉光,希望繼續得到韓的關照。
韓曉光供述,收受的美元,有的供其子出國留學使用,有的兌換成人民幣用於家庭開支或投資,有的則在其朋友、同事的孩子出國時作為「心意」送出。
此外,趙某某在韓曉光及其妻子的幫助下,相繼承攬了大明湖夜景亮化、濟南市環城公園環境提升及東護城河通航和丘山破損山體治理等工程。
據指控,韓曉光對趙某某的幫助,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標、施工及工程款撥付過程中,給相關領導和基建負責人推薦或打招呼,讓他們多關照趙某某的公司。
在韓曉光的關照下,趙某某既能順利拿到工程,承攬的工程又能順利通過審計,並能及時結得工程款。與此同時,趙某某則不停地給韓曉光送錢送物。
而韓曉光被指控的36次受賄中,由其妻子直接收受的有31次,數額佔到韓曉光受賄總數的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