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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規」將「合法」?將有更多孟宏偉范冰冰們(圖)

原標題:刑事訴訟法再修訂,將給中國法治帶來哪些影響?

 2018-11-20 08: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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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規」將「合法」?將有更多孟宏偉范冰冰們
中國新的《刑事訴訟法》將使「雙規」合法化(FREDERIC J. BROWN/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11月20日訊】9月底,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從法國回中國之後就再沒有消息,直到10月7日深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消息,稱其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國家監察委調查。短短几小時後,國際刑警組織就收到了孟宏偉「立即生效」的辭職信。

現年64歲的孟宏偉,除了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外,還身兼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要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位手握「刀把子」的警務系統高官,發給妻子的最後一條信息,也是外界所能獲知到他的最後動態,是一把刀的emoji表情。

這種官員突然失蹤的情況,在過去也屢見不鮮,它被稱為「雙規」——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受盤問,是中國共產黨的內部紀律規範制度。由於缺乏法律授權,備受人權機構和法律學界的詬病。但在10月26日,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通過後,這項措施將完全嵌入中國的法律體系之內,只是換了個名號,叫做「留置」。

適配《監察法》,讓道監察委

孟宏偉的「失蹤」時間應該不會短,可能要等到明年初,我們才能知道他的具體情況。

今年3月,中國人大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新設立了國家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監察委),整合了過往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等部門的職權,凌駕於司法制度。延伸閱讀:監察法加重黨內濫權,對人權構成重要威脅。

《監察法》賦予了這一新成立的部門極大的職權,其中就包括「留置」——監察機關可以在不經檢控和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將嫌人羈押長達六個月,期間無法與外界聯繫。

「留置」的範圍同樣值得留意。以往「雙規」主要針的是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但「留置」的範圍擴大到了公職人員,公務員、國企管理人員、公辦事業單位(例如婦聯)管理人員等都在此列,而作為公職人員的親屬,也有可能作為案件證人被傳喚。

這無疑會造成了巨大的人權隱患。在被留置期間,即便是像孟宏偉這樣的省部級高官都無法會見律師和親屬,更不用說普通人了。

在現有法律體系中植入新的制度,必然就會涉及到修法。而10月底剛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訂,不少部分是為了與《監察法》相適應,貪污賄賂、瀆職腐敗等職務犯罪的管轄權,在修法後將由檢察院轉交給監察委。

認罪認罰從寬,會讓法庭變成秀場嗎?

10月19日,原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魯煒受賄一案在寧波開審,這位有「網路沙皇」之稱的高官,曾在2013年到2016年執掌中國網際網路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在其任內,中國網際網路言論自由度急速收緊,同時中國也開始興辦世界網際網路大會,推銷「網路主權」等概念。

這位被《紐約時報》稱為「中國網際網路守門人」的明星高官,被控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3200萬餘元,庭審當日他表示:「對檢察機關指控我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我沒有任何異議。不論如何判,我都認罪、服判,不上訴。」

在新的《刑事訴訟法》通過後,類似魯煒這樣「認罪認罰」的態度,未來可能在中國法庭上會更為常見。

新《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同時又規定:「對於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

這樣一來,檢察院和犯罪嫌疑人很容易達成某種「交易」——以認罪認罰換取輕判,而在刑訊逼供和極不透明的留置措施同時存在的情況下,這無疑有可能讓當事人被迫承認並不屬於自己犯下的罪行。

而對於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新《刑事訴訟法》更引入了刑事速裁程序。一旦適用速裁程序,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在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就可以當庭宣判。這可能造成當事人在受到逼迫的情況下認罪,以換取較輕的刑罰。

人權缺席的缺席審判制

2017年,郭文貴YouTube「爆料」成為了中文網際網路上一個現象級事件。這位億萬富豪曾經在中國政商圈中游刃有餘,他在2017年初開始在網上爆料中共高層腐敗內幕。2018年10月12日,郭文貴旗下的政泉控股因強迫交易罪被處罰金600億元,公司多名高管被判刑。

本來因為郭文貴人在美國,而中美之間也沒有引渡條約,當局沒有辦法直接對他進行審判,但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之後,郭文貴即便人在美國也可能被判刑了。

雖然郭文貴這類案件好像離我們一般人很遙遠,但新法正式引入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後,適用範圍包括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一旦適用此程序,當事人即便身外境外,也能被定罪量刑。

這項制度並非中國獨創,為瞭解決原告或被告不在場所導致的審判延誤,不少國家都設立了刑事缺席審判的制度,但都對其適用進行了嚴格限制,並配套了完整的救濟制度。而在新的《刑事訴訟法》法中,缺席審判中對被告人的權利保護相當薄弱,極易導致「一邊倒」情況的出現。國際特赦組織在新法草案發布之時也指出中國刑事司法體系中的人權保護不足,此舉將不可避免地增加冤假錯案的風險。

此次《刑事訴訟法》修訂,是在強力反腐的大背景下進行的,中國政府為了追求有效率反腐,忽視基本人權的保護,這一方向在短時間內或許可以大大提高犯罪案件、尤其是職務犯罪案件的審判效率,但卻可能對法治精神和人權保護造成巨大傷害。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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