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媒:曾蔭權小貪入獄 梁振英巨貪封人嘴(圖)


港媒曾形容「梁振英任內與以往特首最不同之處,就是經常就批評他的言論發律師信反擊」。(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法廣RFI報導,同樣作為前特首,曾蔭權因為貪數百萬便宜租金濫用權力、結果瀆職罪名成立入獄;而梁振英的巨貪涉及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港元的台底「分手費」,至今仍未向稅局申報及解釋清楚,還經常發出律師信,要求任何評論有關事件的人士「封嘴」。最新接獲律師信的,是香港網上電台D100的名嘴李慧玲。

李慧玲是香港傳媒人,經常針對香港與中國大陸時局與官員作風提出辛辣批評,並聲援被中國當局打壓的異議人士,曾在商業電台主持Phone-in節目《左右大局》、《左右亂局》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至2014年被解僱。李慧玲當時表示,「我是百分之百覺得,這起事件是梁振英政府對新聞自由、對言論自由的打壓。」

李慧玲20日在電台節目《左右大局》中透露,自己在本月初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指自己6月28日的節目評論有誹謗之嫌,並要求自己道歉。她強調,作為時評節目,「自己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公允評論,不會道歉」。

李慧玲在當日節目中透露,港鐵董事、董事局、澳洲UGL公司與禮頓之間有隱藏於公眾的利益關係,並點出了梁振英在當中的角色。對此,李慧玲重申,「就算坐牢我也不會公開消息來源」。而香港網上電台主持李錦洪則表明,作為評論節目,難免會得罪其他人,但「如果招致投訴同官司,一定會同主持人去面對」。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被揭收取UGL公司5000萬元涉巨貪案,至今已經超過3年半,但立法會與廉政公署的調查仍然受到不同阻礙,未能提交初步調查結果。梁振英過去也多次向不同公開評論事件的人士發律師信,指控對方誹謗。

例如2012年《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以〈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為題撰文,指「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結果梁振英就以個人身份向發律師信,要求對方撤回文章並道歉;

2014年向揭發UGL巨貪事件的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發律師信,稱如果刊出報導就會告上法庭;

2017年又因立會議員梁繼昌透露梁因UGL巨貪事件而受廉署及稅務機關調查,亦遭到梁振英發律師信,並入稟控告其誹謗;

而民主黨今年4月成立「天下為公」(Wolf-hunting)的眾籌計劃,希望透過港人合力,籌錢聘用律師和會計師追究梁振英UGL涉巨貪案。成員林卓廷其後亦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而梁振英為了反擊外界對UGL事件的追查,幾乎每年都對此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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