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最昂貴的藥品(圖)
——為什麼我們不是藥神
在臺灣,不論是誰,都不用擔心吃不起格列衛。(圖:臺灣全民健保/中央社)
【看中國2018年7月12日訊】大熱電影《我不是藥神》裡面有一句很戳心的台詞:這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叫做窮病。這句話對了一半。說對是因為貧窮確實不僅限制了我們的想像力,還會實實在在限制我們生命的長短;不對呢,是因為它並不是決定生死的唯一、甚至是重要因素。
洋人的例子我們且不談,就談談海峽對岸,我們同胞,臺灣的醫療制度。
臺灣醫保的正式名稱是:全民健康保險。口碑好到什麼程度呢,早在2005年,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Paul Krugman),就曾經為之打call,極力主張美國移植臺灣經驗。大名鼎鼎的《紐約時報》去年還專門推介,呼籲政客重視。每年都有大量的美國病人去臺灣就醫,特別是大病——因為諸如器官移植這樣的需要巨額費用的大病,在臺灣的開銷僅僅是美國開銷的五分之一。而且醫療水平和服務並不遜於美國。
臺灣底層民眾曾經也是看不起病的。上世紀八十年代,臺灣經濟迅速騰飛,但是社會福利制度卻遠遠落後。雖然有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等多種社保,但是覆蓋面仍然有限,不能惠及各個階層。臺灣當局遠見卓識,沒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從長遠著想,為根本計,邀請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當時任美國衛生福利部醫療保險精算局局長的蕭慶倫(出生於北京)赴臺,為臺灣設計一種能夠為全民提供有力保障的醫療制度。
經過長達七年的規劃,蕭慶倫根據臺灣實際情況制定的規劃出臺。從1995年開始實施。制度的核心是根據國民經濟能力,區分為六類保險對象,對應不同的健保保險費負擔比例。簡而言之,有錢的人自己多負擔健保保險費,沒錢的人少負擔甚或不負擔保險費。根本目的在照顧中低收入的國民。
舉個例子來說,第一類的公務人員,他們的保險費用30%是被保險人本人要付,其他的70%的費用,則工作機構付給。而第五類的「低收入戶」保險對象,健保費用百分之百是由政府付給。但不論那一類別,交的保險費雖然不同,去看病時受到的待遇是完全一樣的。正因為實惠和平等,早在2012年,臺灣民眾入保比例就已經高達99.89%,是真正的全民保險。而一個四口的家庭每月約支付3000台幣(660元人民幣)的保費,約為平均家庭收入的2%。民眾上醫院看病,只需攜帶自己的健保IC卡,就可以到任何醫院看病,臺灣各地的醫院憑著IC卡,即可為病人辦理看診或住院手續。
根據臺灣衛生福利部的數據,這項制度的支出,約佔臺灣全年GDP的5.5%-6.9%。這個比例在實施醫療保險的國家中算是偏低的——遠低於美國的15.3%。2017年的總支出為換算成人民幣約為1430億。其中政府負擔為59.5%約為858億元。相當於公共財政為每位臺灣人負擔3700元。更為神奇的是,在2010年的最近一次保險費上漲之後(這只是第二次),這個體系居然出現盈餘。
臺灣的全民健保也許不是完美的,但是卻已經足夠成功。它在一個GDP僅僅和四川省等同的地方,為2300萬臺灣人民證明了「病有所醫」是完全可以實現。在這裡,不論是誰,都不用擔心吃不起格列衛。
其他的,還需要什麼論證嗎?
回過頭來說說《藥神》這部電影。當然,毋庸置疑,這在中國爛片遍地的環境中,絕對是鶴立雞群的漏網之作。它所展現出來的畸形的法理之下,普通的小人物的利益的掙扎和人性的覺醒,恰是當下感受得到,卻又無法說出的普遍疼痛。但是因為很早看過同類型的好萊塢神作《達拉斯買傢俱樂部》,所以看《藥神》的時候,難免會進行對比。比如立意還可以提高——藥企的妖魔化就不符事實。因為從臺灣的例子就已經足夠說明,中國人吃不起格列衛更多的是醫療體系,藥品體系的失敗。真正賺大頭的,誤人性命的,還真不是藥企。
我歷來不喜歡那些對商人講道德的指斥,因為在商言商,奉公守法就是最大的道德,再苛求藥企自我犧牲,那樣其實是洗白政府責任和混淆市場選擇。當然,可以理解,《藥王》不能簡單和好萊塢電影對比——畢竟人家是沒有過審這一說的。能在關注殘酷現實的同時,講好一個故事,擺正價值觀,這就已經非常難得。
其實我最想說的是,如果一個社會需要普通人成為藥神,那本身已經悲劇。
因為,制度才是最昂貴、也是最見效的藥品——它救得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國人。一款救命藥能不能真正的救命,不在於它在哪個地區生產銷售,而在於它面對的是什麼制度。在某些國家,比如澳大利亞,它不過百元;在某些國家,它才會高達4萬。
看不到這樣的制度,比吃不起救命藥更為可悲。
如果在延伸說一下,我們需要的已經不僅是一個可以戰勝生理疾病的醫療制度。更需要一個可以戰勝社會層面頑疾的制度。因為等待拯救的不僅僅是病人,而是國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