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報告:中國強迫電視認罪背後的秘密(圖)

【看中國2018年6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週二(6月19日)發表中文版的調研報告「劇本和策劃-中國強迫電視認罪的背後」,記錄中國電視認罪背後的秘密。

這個報告的英文版最先於今年4月發表,英文版編輯瑞秋(Rachael Tyrell)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之所以將該報告翻譯成中文,是因為英文版本發表後,中國讀者展現出了很大興趣。

報告顯示,中國從2013年7月開始使用電視認罪,在這份報告2018年2月截稿前,共發現了45宗電視認罪並被播出的案子。涉及的認罪者均是還沒有定罪的被拘留者。

認罪者中,超過一半的案例屬於「人權案例」,當事者為媒體工作者、出版人,或者是律師、非政府組織成員或者活動人士等。認罪者通常先被告知認罪時所要陳述的內容,有時還需要「背下警方寫好的台詞」。《德國之聲》將「電視認罪」指為中國的一大特色。

在錄製視頻前,被拘留者沒有會見律師、與其商討對策的機會。更有甚者,警方會強迫當事者簽署放棄律師以及通知家屬的聲明。


維權律師王宇被認罪(視頻截圖)

「709」事件中遭抓捕並上電視認罪的維權律師王宇近日接受《新唐人》專訪時說,她被抓時,中共當局不斷要她認罪,雖然她一直抵抗著,但最後她被告知,想救兒子的話,就得配合,於是她妥協了。

保護衛士的報告中,同樣記錄了王宇的案例。她被告知,只要錄製一個視頻給公安部領導看,就可以救兒子。當局對她承諾,視頻不會對外公開,拍攝時也只使用了平時審訊用的電腦攝像頭。但在獲得自由後,王宇才從父母和朋友的口中得知,自己上了電視。

據多位認罪者透露,他們是在獲得免於酷刑、寬大處理的承諾下才同意拍攝視頻的,另有一些人是在家人受到脅迫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諒解,」王宇說,「我僅僅是想說,孩子是我的一切,當時那種情況,也許我只能選擇那樣做!」

流亡美國的維權律師滕彪此前曾對《美國之音》分析:「一般說來,在中國成為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要有很強烈的責任感和勇氣,也往往得到民間的支持和尊敬。但一旦被迫公開認罪,就會被一部分同行認為是軟弱、投降,甚至是背叛,這種壓力可能會使被迫認罪的人長期抬不起頭來,甚至可能永遠退出人權工作。」

前述報告中亦引述中國大陸人權律師李方平的評論說,「電視認罪是不可接受的,這比曾經遍佈中國的遊街示眾還更惡劣。這種做法不僅踐踏人格尊嚴,也違背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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