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6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周二(6月19日)发表中文版的调研报告“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背后”,记录中国电视认罪背后的秘密。
这个报告的英文版最先于今年4月发表,英文版编辑瑞秋(Rachael Tyrell)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将该报告翻译成中文,是因为英文版本发表后,中国读者展现出了很大兴趣。
报告显示,中国从2013年7月开始使用电视认罪,在这份报告2018年2月截稿前,共发现了45宗电视认罪并被播出的案子。涉及的认罪者均是还没有定罪的被拘留者。
认罪者中,超过一半的案例属于“人权案例”,当事者为媒体工作者、出版人,或者是律师、非政府组织成员或者活动人士等。认罪者通常先被告知认罪时所要陈述的内容,有时还需要“背下警方写好的台词”。《德国之声》将“电视认罪”指为中国的一大特色。
在录制视频前,被拘留者没有会见律师、与其商讨对策的机会。更有甚者,警方会强迫当事者签署放弃律师以及通知家属的声明。
维权律师王宇被认罪(视频截图)
“709”事件中遭抓捕并上电视认罪的维权律师王宇近日接受《新唐人》专访时说,她被抓时,中共当局不断要她认罪,虽然她一直抵抗着,但最后她被告知,想救儿子的话,就得配合,于是她妥协了。
保护卫士的报告中,同样记录了王宇的案例。她被告知,只要录制一个视频给公安部领导看,就可以救儿子。当局对她承诺,视频不会对外公开,拍摄时也只使用了平时审讯用的电脑摄像头。但在获得自由后,王宇才从父母和朋友的口中得知,自己上了电视。
据多位认罪者透露,他们是在获得免于酷刑、宽大处理的承诺下才同意拍摄视频的,另有一些人是在家人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谅解,”王宇说,“我仅仅是想说,孩子是我的一切,当时那种情况,也许我只能选择那样做!”
流亡美国的维权律师滕彪此前曾对《美国之音》分析:“一般说来,在中国成为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要有很强烈的责任感和勇气,也往往得到民间的支持和尊敬。但一旦被迫公开认罪,就会被一部分同行认为是软弱、投降,甚至是背叛,这种压力可能会使被迫认罪的人长期抬不起头来,甚至可能永远退出人权工作。”
前述报告中亦引述中国大陆人权律师李方平的评论说,“电视认罪是不可接受的,这比曾经遍布中国的游街示众还更恶劣。这种做法不仅践踏人格尊严,也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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