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長沙會戰有三次之多 並能三戰三捷?(組圖)


長沙會戰,前後有三次之多,可見在第二期抗戰中,長沙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實在超乎各地區之上。(網絡圖片)

長沙會戰,前後有三次之多,可見在第二期抗戰中,長沙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實在超乎各地區之上,否則敵人不會至再至三地吃敗仗,而仍然必欲得之而甘心也。

敵人攻佔長沙的目的,主要的是為打通粵漢路,前文已經述及。粵漢路打通,則北接平漢、平綏、北寧、中長各線;南接廣九、湘黔各線,縱貫中國南北之大動脈即均入敵人的掌握。這一企圖在戰略上的價值極鉅,故不憚再接再厲以為之,自是當然之理。

其次,湖南為中國一大米倉,年產稻穀一萬二千餘萬石,自古有「兩湖熟,天下足」之諺。第二期抗戰以來,敵人固然要「以戰養戰」,我們更應努力於自力更生,以相對抗。委員長在南嶽會議時揭示抗戰要旨,注重生產,注重節約,用意所在,就是告訴我們經濟生活的重要性。吃不飽飯,還有什麼抗戰之可言?所以長沙會戰是敵人奪取我們米倉之戰,也是我軍保衛我們米倉之戰。敵勝,即無異「以戰養戰」戰略之成功;我勝,即無異敵人「以戰養戰」狡計之失敗。一出一入之間,關係實在太大。

以上是三次長沙會戰的主因。

再則,第一次長沙會戰是在二十八年(一九三九)九十月間發動的,其時汪兆銘正加緊與敵閥勾結,準備於是年雙十節日,沐猴而冠,傀儡登場。假如此時敵軍一舉而下長沙,一方面可以給汪記政權壯一壯聲勢,一方面也可以穩定一下日本國內厭戰反戰的人心,這是第一次長沙會戰的副因。

第二次長沙會戰是在三十年(一九四一)九十月間發動的。是年四月,日蘇中立協議簽字,六月德蘇戰爭爆發。七月,日閥向法國維琪政府要求駐兵越南,一面又向東北增兵,做出可南進可北進的姿態。八月,日外相豐田貞次郎向美提出兩國領袖會晤談判中國問題的要求。在此種複雜微妙關係之下,為顯示其兵力之強大,餘勇之可賈,於是乃有第二次竄犯長沙的舉動。在日閥的盤算中,這樣做至少可以防止國軍反攻武漢的企圖。如果戰事順利竟將長沙拿下,則在對美談判中更可取得較為有利的立場,迫使美國讓步。這是第二次長沙會戰的副因。

第三次長沙會戰是在三十年(一九四一)年底至三十一年(一九四二)年初發動的。此時日寇已經挑起太平洋大戰,中國戰場與太平洋戰場事實上有其不可分的關係。日寇積極攻略香港之日,亦即集結兵力三次謀犯長沙之時,其為牽制我軍兵力,不使有援港可能情事,顯而易見。這是第三次長沙會戰的副因。

以下再說一說三次長沙會戰的經過概況:

第一次長沙會戰雖是二十八年(一九三九)九十月間發動的,但在發動以前四五個月,我軍在「有以待之」方面,已經開始著手。委員長於四月十五日即有手啟之電諭指示:

如敵取長沙之動態已經暴露,則我軍與其在長沙前方作強硬之抵抗,則不如先放棄長沙,於敵初入長沙立足未定之時,即起而予以致命之打擊。反攻計畫如能佈置精密,運用得當,必可取得最大之勝利。如此則我軍必須在岳麓山構築堅強工事,並配有力炮兵,俾得射擊敵艦與長沙城。惟須先行指定目標,測定距離,各部依照預定計畫,同時並舉,步炮協力,則必克奏膚功。希詳審之。如果照此立案,則在前方對敵軍及我軍民有一適合於此戰略之宣傳,使敵人不慮,亦甚緊要。如何?盼覆。

長沙會戰的戰略部署,大致就是依照委員長這一指示辦理的。此外,還有一種在事前四五個月即已開始準備的工作,就是破壞道路。我們規定有五條徹底破壞道路的辦法:一、選定有水田之處,完全恢復水田。二、選定湖邊,破壞成湖。三、選定山腹,破壞成絕壁。四、選定必經之處,破壞成不規則之深溝。五、選定一般路面,破壞成凸形,使其在路上及兩側均不能行車。這種破壞工作,可想而知是很艱鉅的,然而我們做的確實是相當成功。

是年九月,敵犯長沙企圖已經暴露,我軍自應依照預定計畫行事,不想這時統帥部卻發生了極原則性的爭議。白健生(崇禧)以次幾位參謀本部人員,均不主張堅守。委員長因為眾議如此,亦即勉從其議。其時我以在渝時多,九戰區司令長官職務均由副長官薛伯陵(岳)代理,渠則反對輕易放棄陣地,抗辯甚力。


其時我以在渝時多,九戰區司令長官職務均由副長官薛伯陵(岳)代理,渠則反對輕易放棄陣地,抗辯甚力。(網絡圖片)

九月中旬,敵軍分三路進犯,一路由贛北西進,一路由鄂南南竄,一路則在湘北猛攻新牆河北正面,另以一部在洞庭湖東岸登陸,以為策應。贛北、鄂南兩路敵,均被我軍擊敗,唯湘北一路強渡新牆河成功,與洞庭湖東岸登陸敵得收夾擊我軍之效。時林蔚文轉達副參謀總長白健生令於薛云:「如不遵令立撤汨羅守軍,則今後長江以南地區有失,責有攸歸。」薛不得已,乃下令撤退。於是敵軍長驅直入,於二十九日,已竄至長沙附近之永安市、橋頭驛等處,長沙已隱聞炮聲。委員長得訊,命我偕同白健生星夜入湘,協助薛伯陵區處一切。動身之前,我曾提出長沙「守」與「不守」兩案,奉批「不守」。我遂與白飛桂,旋即轉往淥口(在株州南)晤薛,面達統帥意旨。薛仍以軍人守土有責,不忍輕言撤退。健生堅持持久抗戰,以保全實力為急務。伯陵憤然曰:「如此我上無以對中央,下無以對國人,從今不敢再穿軍衣了!」我見二人相持不下,因謂:「汨羅不戰,退長沙;長沙不戰,退衡陽;衡陽不戰,退桂林,如長此退卻,廣土亦有盡時,究在何地可以一戰?我為二公計,不如且就當前敵我情勢,研究我軍有無一戰之可能?」伯陵深信士氣甚盛,可以一戰,並謂除極少數部隊失去聯絡外,餘均英勇任戰。

既然如此,我乃一面商之於健生,令伯陵反攻;一面將伯陵決心及當時情況報告委員長,請准因時因地制宜。十月二日,獲准下令反攻,對深入之寇予以猛烈側擊,當地民眾自動協助國軍作戰者亦極踴躍,敵遂狼狽北竄。

至十月六日,完全恢復戰前之原態勢,各路敵軍死傷計四萬餘人,俘獲亦夥。此次敵軍使用兵力約在十萬人以上。事前敵以西尾壽造為對華派遣軍總司令、板垣征四郎為參謀長,揚言攻略西安、宜昌、長沙、衡陽、北海,完成其所謂「板垣戰線」,以求解決「中國事件」,不料這一夢想,才開始就破滅了。

第二次長沙會戰,敵軍集結贛鄂兵力,亦達十萬之眾,由阿南惟畿指揮,於九月六日起開始蠢動。敵為掩護其主力之集中及展開,先以一部向我大雪山(岳陽東南)根據地攻擊,經我軍痛擊,迄未得逞。九月七日,敵一部與海軍配合,向洞庭湖營田以西各地活動,以保障其主力之右翼,其主力則越新牆河南犯。我守軍楊森軍團,予以猛烈截擊後,以一部與敵保持接觸,主力則轉移至楊林街、關王橋向敵側擊。十九日,敵竄抵汨羅江北岸,由浯口、新市、歸義等地渡河,我軍節節抵抗,敵竟深入。

第一次長沙會戰後,我即調任第六戰區司令長官,所遺第九戰區司令長官改由薛伯陵(岳)升任。第二次長沙會戰之際,我正在恩施第六戰區司令長官任內。六、九兩戰區壤地相接,互為唇齒。九月中旬,新牆河以南戰事方酣,我因向統帥部建議:五、六兩戰區應乘此機會,主動反攻宜昌,以為湘北策應。九月二十二日,委員長電話指示:敵此次湘北蠢動,有積極企圖,長沙志在必得;五、六兩戰區積極動作,一舉而下宜、沙;五戰區自北南攻,六戰區自西東攻。六戰區奉令後,遂於二十七日開始行動,其經過情形將在下一章中敘述,此處暫且不表。

九月二十六日,敵軍分路竄至撈刀河畔,以一部由渡頭市向長沙東南迂迴,又以一部由春華山迂迴長沙之東,主力則從正面直撲長沙,企圖加以包圍。二十七日,敵傘兵一部竄入長沙城內,時我援軍已先後趕至戰場,乃將敵層層包圍,予以猛擊。是日宜昌方面,我軍已開始進攻;江浙皖方面,我軍亦向當面之敵採取行動。敵顧此失彼,無法轉用兵力,長沙地區被圍之敵,後路已被我軍切斷,恐慌萬狀,至十月三日,乃突圍北竄。我追擊部隊銜尾追擊,並沿途截擊,斃傷敵甚眾。十月八日,北竄敵渡過新牆河,始又恢復以前原態勢。第二次長沙會戰至此亦暫告結束。

三十年(一九四一)十二月,敵既挑起太平洋大戰,為牽制我軍策應盟軍在廣九、香港方面之作戰,乃又對長沙作第三次之進犯。

敵此次集合兵力共約七萬餘人,於十二月二十四日起,在新牆河東西各約十餘公里之間,分八路渡河南犯。

我軍仍依在長沙外圍決戰之目的,除留一部與敵作正面周旋外,主力即向關王橋東南地區轉移,並協同由平江到達楊林街附近地區之我軍,向西南側擊南下之敵。三十一日,敵軍竄抵撈刀河、瀏陽河中間地區,以一部向瀏陽河畔之金潭渡、仙人市推進;其主力則向右旋回,於三十一年(一九四二)一月一日起,向長沙猛撲。我守城部隊沉著應戰,同時我岳麓山炮兵適時以火力支持,予敵重創。至四日,我陣地屹立無恙,而敵軍攻勢已挫。我乃以十個軍之兵力,分路向敵實行總反攻。敵傷亡甚鉅,乃於四日夜開始向東北突圍。我軍沿途截擊,敵遺屍遍野,狼狽不堪。其留置之掩護部隊,亦大部被殲。至十五日夜,新牆河以南之殘敵一一肅清,一切又恢復戰役前原狀。

第三次長沙大捷,適當盟軍推舉我委員長為二十六國聯軍在中國戰區之最高統帥,捷音傳出,舉世歡騰。英美各大報紙均以顯著地位刊載捷訊,倫敦泰晤士報社論至謂:「蔣委員長方任極為重要之中國戰區同盟軍最高統帥,即獲長沙之捷,實為將來佳運之徵兆」云。

長沙三捷,是抗戰中的奇蹟。我之所以勝,敵之所以敗,先後如出一轍,謂非奇蹟而何?委員長事前之戰略指示,可謂算無遺策也矣。徹底破壞道路辦法關係成敗亦鉅,因為敵人的優勢裝備在交通阻塞的情形之下無法運用,以致敵我在裝備方面已無顯著差別。裝備既然拉平,在地利人和方面,敵則處於絕對劣勢,

如此我三勝,敵三北,不亦宜乎?

本文留言

作者陳誠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