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林鄭拒移交逃犯 並交人予北京(圖)


日前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提交最新一份《香港政策法報告》披露了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在北京的要求下,拒絕了一宗美國移交逃犯的申請,更將逃犯轉至北京當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實行「監管」。(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5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日前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提交最新一份《香港政策法報告》,報告中除了批評北京不斷淡化香港高度自治外,更披露了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在北京的要求下,拒絕了一宗美國移交逃犯的申請,更將逃犯「釋放」後轉至北京當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實行「監管」。

《明報》報導,美國國務院提交國會的《香港政策法報告》指出,北京政府的部分行為,與其依《基本法》承諾的高度自治不符(inconsistent)。報告先後提及香港政府將於高鐵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將有內地人員在香港境內執法;香港須依北京要求制訂《國歌法》;2018年3月立法會補選中香港眾志周庭等3人被拒參選等。

報告亦指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去年被拒入境香港、以及中聯辦在香港多番舉行政治活動和發言,已經持續踰越《基本法》22條「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報告特別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去年稱「北京與香港政府共同管治香港」的概念,是模糊了《基本法》中標榜香港與內地的差異。

此外,報告更首度披露林鄭月娥去年10月在北京要求下,拒絕一宗美國移交逃犯的申請,並在北京吩咐下,將逃犯「釋放」後轉至北京當局手上,目前該人士正在北京政府的「監管」下。報告形容,這是「自1997年首宗事件,北京亦拒絕交代會如何處置該逃犯」。

港府回覆指,當局是「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移交逃犯請求,不評論個別個案」。此外港府亦發聲明稱「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港內部事務」。

去年11月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亦發表了有關香港的報告。報告表明北京「漠視、忽視香港法治制度,並「已嚴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指「一國兩制」前景甚憂。並建議美國國會授權華府每年按《美國-香港政策法》(《香港關係法》)調查,評估香港是否能夠在「一國兩制」中維持足夠程度的自治,並研究措施制衡北京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情況。

《美國-香港政策法》於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目的為在1997年7月1日,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將香港仍從經濟、貿易、政治、民生等範疇區分於中國大陸,在對外政策上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中共政府區別對待。該法案的緣由是因大量中國人民在六四事件中遭中共屠殺,引起香港人對於主權移交及香港未來前途的憂慮與恐懼,美國為了保障香港人能獲得國際支援與保護,因此訂立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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