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件已經屢次發生有內地人疑於庭內拍攝,違反法律。今日早上再有一名內地女子在庭內拍照,疑似攝向陪審團人員,並向法官表示「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法官)合照!」。(示意圖,Pixabay)
【看中國2018年5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多次審理2016年旺角騷亂案件時,都有內地人士違反法庭規定在庭內拍照,至今已經在3個月內發生4宗。今日早上再有一名內地女子在庭內拍照,疑似攝向陪審團人員,並向法官表示「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法官)合照!」。
《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姓唐女子在庭上拿出手機疑似拍攝,並照向陪審團方向,被法官叫住。她自稱「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中國人」,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身分,並拒絕回答法官自己是否有拍照,更多次重複「是公開法庭,容許公眾聽審」,認為自己拍照「只是一件小事」。
法官隨即嚴肅表示,「這是一件大事!已經多次有人在法庭內拍照,甚至拍攝陪審團!現時我們都不知你拍了甚麼!」
唐姓女子全程都用不流利英語與法官對話,法庭翻譯曾一度表示其可用普通話講話,但該女子堅持用英文,並稱這樣可以讓「整個法庭知道我說甚麼」。期間因該女子口齒不清,需要翻譯輔助,法官曾向翻譯表示「speak up(大聲點)」,而該女子隨即大聲向翻譯喝道:「法官叫你stand up(站起來)」,引起公眾席旁聽者忍不住竊笑。
期間,唐姓女子一度自稱是「法律人員」,「居於香格里拉酒店」,並詢問法庭人員是誰「揭露」自己拍照。法官表示,誰「揭露」並非重點,並多番詢問該女子是否有拍照,不過唐回應「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今天是公開審訊的日子)」。最終法官要求唐交出手機,而唐多番拒絕後,法庭書記拿取唐手機交予法官,法官未有即場檢查。
唐姓女子又多番稱「只是一件小事」,法官則強調「這是大事」,並重申庭內不許拍照,而唐女又稱法官將「之前有人偷拍陪審團的情況套落她身上」、並要求請律師。法官一度表示其違反法庭條例,要將其收押,不過最後容許她聘請律師,並押後案件至下午4時半處理。法官表示,如果其屆時沒有現身,就會發出拘捕令。
唐聞言即稱「我從沒機會與法官說話,多謝你給了我這個機會」,又說法官充公其手機令她難找律師,並笑稱「如果庭內大律師樂意,可以幫我一把」。資深大律師潘熙即表示「我們是證人,不可為你辯護」,法官亦笑稱「大家都搖頭」。
據悉司法機構其後報警處理,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到場調查並登記了唐的身份證明文件。
政治案件屢次發生拍攝事件 陪審員身分恐洩
旺角騷亂案件已經屢次發生有內地人疑於庭內拍攝,違反法律。據悉司法機構多次為此報警,但香港警方並未拘捕任何人士。
今年2月中旬,有坐在公眾席人士發現有一名內地男子於庭內向陪審團方向拍照,更以微信傳送相片。然而當時執達主任放行了該男子,並指該內地漢自稱「遊客」,而法官彭寶琴亦表示相信是「無心之失」,更叫陪審團不用擔心。司法機構其後報警,但據悉方至今未有拘捕任何人。
3月初法庭審理同一案件,事後5名陪審團去信法庭,稱公眾席上疑似有人向他們拍照,當時警方帶走了一名內地男子調查,但最後因為在其手機搜查不到相關影像,或曾刪除照片的記錄而放行。
5月中旬案件審理案件期間,再有香港市民發現有內地男子拍照,隨即大叫「有人影相」,但保安未有即時處理,而該內地男子已將照片刪除,司法機構人員後來亦放走該名男子。
旺角騷亂案件在上周五頒下裁決,期間司法機構收到了附上陪審團照片的匿名電郵,更寫著「還有很多......」。當時法官直斥明顯有人違法,即時報警並要求警方安排警員以專車接送陪審員離開,保障陪審團人身安全,而港島總區重案組亦跟進案件。
陪審制是指從一般市民中隨機選出若干名陪審員,委派其參與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的審理,並獨立於法官作出事實認定以及決定法律適用的司法制裁。陪審團通常有6至12名陪審員。陪審團在刑事案件中會就被告人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斷,而在民事訴訟中則會就被告有無責任或損害賠償金額等做出判斷,即其判斷具有影響案件最終判決的力量。
有港民表示,事件反映中共不斷挑戰香港法庭制度,針對政治案件的判決從多方面做手腳:「拍下陪審員的模樣,就可以找到他們身分、威脅他們做有利中共的判決,不然為甚麼專門選政治案件拍照?其實拍照已經構成藐視法庭罪,警方居然放人,簡直無法無天!」
旺角騷亂案件已經屢次發生有內地人疑於庭內拍攝,違反法律。據悉司法機構多次為此報警,但香港警方並未拘捕任何人士。圖為終審法院。(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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