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內鬼」 手從北京伸到吉林(圖)


原中紀委官員袁衛華(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5月2日訊】近日陸媒披露天津市委前代理書記黃興國直接賄賂的兩名中紀委官員作為「內鬼」,曾在超出工作範圍的省份斂財貪污。而黃興國曾插足的產業,也涉及天津之外的多地。

陸媒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在5月1日的一篇報導中,提到了2名均已落馬的中紀委官員原屹峰和袁衛華,牽出黃興國賄賂他們拉關係,從他們口中套取消息。

其中原屹峰曾任中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二處副處長、三處處長、一處處長,他在第八紀檢監察室的工作範圍包括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省份。2016年7月,原屹峰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查。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消息,原屹峰曾助北京商人程濤在其所管轄的省份廣東、湖南違章辦事。而原屹峰的級別僅為處級,之所以能買通地方官員,皆因其在中紀委工作。

另一個是原中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前主任科員、三處副處長袁衛華,他被指利用向一些省級官員泄露信息秘密來換取利益。多年來,袁衛華共承攬了總金額超過1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工程項目。

第六紀檢監察室聯繫的省份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而袁衛華曾為一名叫黃保國的商人在吉林承攬多項工程,此事超出了他的工作範圍。

袁衛華於2014年到2015年在天津辦案時,黃興國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他主動與袁衛華接觸,打探套取關於黃興國本人一些問題的線索,還多次與袁一起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錶等。

黃興國於2016年9月10日被宣布落馬,於2017年1月被雙開。同年9月25日,他因受賄案,斂財逾4,00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財新網》報導,黃興國曾插足天津、浙江等地的相關產業,黃氏兄弟及其親屬擁有或參股二十多家公司,大多分布在浙江省內的寧波、像山、杭州等地,上海、安徽黃山、海南海口、香港等地也有,經營的範圍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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