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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内鬼” 手从北京伸到吉林(图)

 2018-05-02 13:5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袁卫华
原中纪委官员袁卫华(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8年5月2日讯】近日陆媒披露天津市委前代理书记黄兴国直接贿赂的两名中纪委官员作为“内鬼”,曾在超出工作范围的省份敛财贪污。而黄兴国曾插足的产业,也涉及天津之外的多地。

陆媒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在5月1日的一篇报导中,提到了2名均已落马的中纪委官员原屹峰和袁卫华,牵出黄兴国贿赂他们拉关系,从他们口中套取消息。

其中原屹峰曾任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二处副处长、三处处长、一处处长,他在第八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范围包括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份。2016年7月,原屹峰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查。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原屹峰曾助北京商人程涛在其所管辖的省份广东、湖南违章办事。而原屹峰的级别仅为处级,之所以能买通地方官员,皆因其在中纪委工作。

另一个是原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前主任科员、三处副处长袁卫华,他被指利用向一些省级官员泄露信息秘密来换取利益。多年来,袁卫华共承揽了总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工程项目。

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的省份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而袁卫华曾为一名叫黄保国的商人在吉林承揽多项工程,此事超出了他的工作范围。

袁卫华于2014年到2015年在天津办案时,黄兴国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他主动与袁卫华接触,打探套取关于黄兴国本人一些问题的线索,还多次与袁一起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

黄兴国于2016年9月10日被宣布落马,于2017年1月被双开。同年9月25日,他因受贿案,敛财逾4,00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财新网》报导,黄兴国曾插足天津、浙江等地的相关产业,黄氏兄弟及其亲属拥有或参股二十多家公司,大多分布在浙江省内的宁波、象山、杭州等地,上海、安徽黄山、海南海口、香港等地也有,经营的范围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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