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姐」判18年 官媒曾指房產36套家財過億(圖)


張雙娥(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5日訊】有「太原房姐」之稱的太原市房管局前局長張雙娥日前因犯四宗罪被判18年。2015年中紀委機關報曾報導,張雙娥擁有房產36套,家財過億。但判決書卻沒有提及。

4月5日,《澎湃新聞》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前黨組書記、局長張雙娥的三份執行裁定書。

張雙娥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最終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20萬。

官方判決書稱,在法院執行追繳張雙娥違法所得的過程中,發現張雙娥曾以呂薇、楊凱的名義購買上海市零陵路29弄房產一套;張雙娥曾以廉恆傑的名義購買太原銅鑼灣小區A13-17房屋。

但2015年5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報導,張雙娥「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產,家財過億」。

張雙娥,曾用名張永鳳。她曾擔任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多年,2011年12月被免職。2014年12月30日,被立案審查。

《山西日報》當時披露了張雙娥的斂財內幕,涉利用手中的審批權多次向多個私營開發商索賄、受賄。在任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開發商辦理房產手續之際,或向開發商以極低價格購買商鋪並從中獲取租金利益,或直接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公產房低價租得、高價轉租,從中賺取租金差價上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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