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立勝行賄罪成 或判刑6年(組圖)


澳門大地產商吳立勝(左)和第68屆聯大主席、安地卡及巴布達駐聯合國代表約翰.阿什(右)。(圖片來源:VOA)

【看中國2018年4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澳門大亨、前全國政協委員吳立勝在美國被控行賄聯合國人員罪名成立,美方檢察官尋求對吳判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款200萬美元。案間將在下月11日判刑。法庭文件指出,吳立勝當時希望藉由行賄手段,讓時任聯合國高層支持其「亞洲日內瓦」項目,即在澳門建立一個聯合國會議中心。

路透社報導,現年69歲的吳立勝,早年憑服飾生意起家,隨後轉戰地產及基建行業。2010至2015年間,吳涉嫌向前多米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羅倫佐(Francis Lorenzo)和前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約翰·阿什行賄超過170萬美元,以換取其支持在澳門興建一棟聯合國會議中心,其規模媲美紐約總部會議中心,設施包括豪宅區、酒店、購物中心、觀光碼頭、及直升機機場等。吳立勝當時目標是將澳門打造成「亞洲日內瓦」,希望自己能夠「名利雙收」,不過行賄行為被美方發現。

吳立勝2015年被美方逮捕後,以5000萬元保釋返回住所,但須要接受24小時全天候監視。美國聯邦法院去年7月裁定,吳立勝行賄、洗黑錢等6項罪名成立。吳的律師曾提出,要求法官判處與吳已經被扣押事件相同的刑期,以便他儘快返回中國,不過美方檢察官則尋求對吳判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款200萬美元。案件將在下月11日宣判。

不少海內外媒體均注視有關案件,因其與日前被美方以國際貪污罪逮捕、並拒絕保釋的何志平一案性質相似。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右)涉代表中資公司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面臨最高85年徒刑。(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代表一家中資能源公司賄賂非洲官員而涉及國際貪污案,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美國當局12月正式起訴何志平8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1項串謀洗黑錢、及2項洗錢罪,提請保釋失敗、至今已還柙近3個月。其代表律師在今年初再度就法庭拒絕保釋提出上訴,最終法官認為案件證據充分有力、而何潛逃機會大,決定拒絕保釋。

何志平涉賄案與聯合國關係密不可分,何所代表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屬於聯合國經濟及社會部理事會「特別諮詢非政府組織」,而與何串謀行賄的加迪奧則是聯合國大會觀察組織「伊斯蘭合作組織」的中非共和國特使,2人在2014年10月於聯合國紐約總部相識,其後串謀賄賂乍得總統;何志平隨後又與當時剛上任的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會面,並開始控罪中的「烏干達行賄計畫」。何在庫泰薩訪問香港時,安排其與基金會背後的中國華信主席葉簡明會面,庫泰薩更即場委任葉簡明為「聯合國大會特別榮譽顧問」。

去年12月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明,聯合國已經暫停與該基金會的合作關係,直到何志平案有審訊結果再決定,並就是否將中國華信從Global Impact人權倡議項目上除名、以及取消基金會「特別諮詢地位」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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