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潮州原市長受賄逾千萬 獲刑12年
【看中國2018年3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陸媒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法院3月26日對潮州市委原副書記、潮州市原市長盧淳傑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對盧淳傑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盧淳傑在擔任共青團汕頭市委書記、副秘書長、潮州市市長等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總計約557.6萬元人民幣、742萬港元、5.8萬美元。
法院認為,盧淳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知的犯罪情節,又退清全部贓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盧淳傑於1968年2月出生,廣東普寧人。2007年2月,出任汕頭市南澳縣委書記;2008年9月,轉任潮州副市長,先後擔任潮州市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等職;2015年2月,升任潮州市市長。
2016年6月17日,據廣東省紀委消息:廣東省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盧淳傑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盧淳傑落馬後,據陸媒揭底了盧淳傑萬慶良關係。據報導,潮州官場和民間有傳盧淳傑可能「使壞」擠掉黃曉東而自己上位潮州市長;在潮州市官場深耕幾十年的盧淳傑可能因為經濟問題而出事。
還有傳言稱盧淳傑其實與萬慶良「關係很深」,萬慶良就是盧淳傑的後臺,
報導指,2014年下半年,廣東兩次提名潮州市長人選。第一次的潮州市市長人選為黃曉東。廣東省委組織部曾發布省管幹部任前公示通告,黃曉東,1963年11月生,時任任珠江電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擬任潮州市委副書記、提名為潮州市市長候選人。
但在公示期間收到反映黃曉東不宜擔任市長的有關情況,據許多報導說,黃曉東參與了萬慶良落馬前的「最後的飯局」。反映人是誰一直都是個謎,有人暗示可能就是後來的替代者盧淳傑。
2014年6月27日,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落馬。2016年9月30日被判終身監禁。
大陸《財新網》曾報導,廣東官場一直流傳著有關「萬氏飯局」的說法。據說,萬慶良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期間,經常邀約與自己關係不錯的官員赴高檔會所聚餐。萬慶良在被調查的前幾天,「還到會所裡面去大吃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