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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原市长受贿逾千万 获刑12年

 2018-03-27 10: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看中国2018年3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陆媒报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3月26日对潮州市委原副书记、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对卢淳杰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卢淳杰在担任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副秘书长、潮州市市长等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总计约557.6万元人民币、742万港元、5.8万美元。

法院认为,卢淳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知的犯罪情节,又退清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卢淳杰于1968年2月出生,广东普宁人。2007年2月,出任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2008年9月,转任潮州副市长,先后担任潮州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职;2015年2月,升任潮州市市长。

2016年6月17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广东省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卢淳杰落马后,据陆媒揭底了卢淳杰万庆良关系。据报导,潮州官场和民间有传卢淳杰可能“使坏”挤掉黄晓东而自己上位潮州市长;在潮州市官场深耕几十年的卢淳杰可能因为经济问题而出事。

还有传言称卢淳杰其实与万庆良“关系很深”,万庆良就是卢淳杰的后台,

报导指,2014年下半年,广东两次提名潮州市长人选。第一次的潮州市市长人选为黄晓东。广东省委组织部曾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黄晓东,1963年11月生,时任任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拟任潮州市委副书记、提名为潮州市市长候选人。

但在公示期间收到反映黄晓东不宜担任市长的有关情况,据许多报导说,黄晓东参与了万庆良落马前的“最后的饭局”。反映人是谁一直都是个谜,有人暗示可能就是后来的替代者卢淳杰。

2014年6月27日,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落马。2016年9月30日被判终身监禁。

大陆《财新网》曾报导,广东官场一直流传着有关“万氏饭局”的说法。据说,万庆良担任广州市委书记期间,经常邀约与自己关系不错的官员赴高档会所聚餐。万庆良在被调查的前几天,“还到会所里面去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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