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之內近億瀏覽,「麥當勞裡的流浪漢」(組圖)
美國的網路事件,與「鄉民的正義」
流浪漢(Pixabay)
【看中國2018年3月23日訊】一篇在個人臉書上發表的影片貼文,在短短一週之內,累積了近億次的瀏覽數、80餘萬個表情符號、186萬次的分享,以及30多萬則留言。
按照影片中的資訊與對話,你可以看到一位女警正在勸離一名坐在麥當勞內用餐的流浪漢(Homeless)。而帶此位街友進麥當勞的男子,為此感到憤怒而開始大聲抗議,隨後兩人都在麥當勞經理的要求下,被女警請離餐廳。
這是在美國南卡羅萊納州,一個對於臺灣人來說可能不算熟悉的地方,發生的真實事件。
臉書視頻截圖
一則影片,扳倒連鎖餐飲巨人?
看完影片之後,你會怎麼評斷這件事?
30多萬則留言中,排山倒海的都是批判女警與麥當勞歧視弱勢,少部分責怪拍影片的男子Yossi製造混亂、想出名等等,或是講述自己曾如何被流浪漢騷擾的經驗,剩下的,當然還有各地粉專藉著影片的超高人氣,打打商業廣告。
麥當勞的google、yelp以及tripadvisior等等頁面,則被憤怒的民眾們以一星評價「洗版」。
對於一個沒頭沒尾、並且引發高度情緒反應的影片,除非你是「爆料公社」中活躍的一員,或只是想要有個公開的場所、說說自己也不確定是否正確的意見舒壓,否則個人認為,要對這整起事件,說出完全公正不偏頗的評論,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我讀了數篇美國不同媒體的報導、所在地市長的新聞稿,以及之後Yossi受採訪的影片,先整理出以下的(部分不確定)事實:
流浪漢在麥當勞停車場乞討——麥當勞報警趕人——Yossi遇到流浪漢,並請他一同進麥當勞用餐——麥當勞櫃臺表示不會給流浪漢餐點,但在Yossi表示他會為流浪漢付費後,兩人都買到了內用的餐點——警察抵達——麥當勞告訴警察正在用餐的就是那位流浪漢——(警察告訴流浪漢在用完餐後必須離開、且不可以再進入此私人土地——Yossi咒罵麥當勞——麥當勞店長要求警察一併驅離Yossi)——Yossi把流浪漢帶上車到別處吃飯。
括弧內的,是單憑影片即可確定的事實,括弧外則是根據各方的聲明,充滿了許多無從確定真偽的陳述:怎麼確定流浪漢有乞討?或乞討的是否另有其人?又或者麥當勞在何時報警?甚至關於警察是要求流浪漢馬上離開;或是用餐完畢後再離開,也因影片中無法聽得很清楚該段對話,而100%的確定。
不過,很顯然地,影片一出,麥當勞和美國警方在短短時間之內,在網路上已遭到全球性的批判與聲討。
另一面的說法:
不歧視弱勢,是很「政治正確」的,但在這事件中,具體來說犯錯的人是誰,又或者,有任何一個人犯錯嗎?
我們先來聽聽「另一面的說法」:我認識一位在美國加州的現任警員,據此事件請教過他後,得到許多資訊:1.在美國,每個商家都擁有拒絕服務任何人的權利(相對的,每位顧客如因此感到權利受損,亦可提出告訴)2.加州的衛生署細則裡,規定禁止民眾購買食物給流浪者3.加州多數流浪者,每月可領取近2,000美元的扶助金,早中晚各地都有教會派發免費食物,多數收容所也都有空的床位以及電視給流浪者使用。
他表示,加州地區有許多不願接受收容,仍然流浪街頭的人,多是因為染有毒癮不願面對收容所附帶強制戒毒的條件,剩下的,則是精神問題或個人選擇等等,不願利用公家資源,試圖進入主流社會——但要注意的是,這是加州的資料,與南卡羅萊納州的情況或許有所出入。
至於其中女警的執法行為,最為人詬病的部分,是她聲稱:"I am the law!"(我就是法律)時。
針對這一點,加州警察也解釋,基於美國警察所受的訓練,在柔性勸導無效,對方已開始提高聲量、錄影或影響到旁人時,一位專業的警員會轉變語氣,使用命令式、威脅性的字眼,甚至置入髒字也無妨,比如"Listen!I don't have any fxxking time to play any fxxking games."或是"AYE,YOU NEED TO CALM THE FXXK DOWN RIGHT NOW!"這被稱為「策略性用語」(tactical language),是不會被視為執法過當的。
警察告訴流浪漢在用完餐後必須離開、且不可以再進入此私人土地。圖/Facebook 影片截圖
但流浪者、街友們,就等於「理應受到排斥」嗎?
然而,足夠的收容資源,可以作為驅趕、或是禁止人們幫助流浪者的正當前提嗎?
在臺灣,曾在傍晚經過臺北車站的人,對周圍的帳篷應該不陌生,也許在部分不熟悉議題的大眾眼裡,街友等同於「遊民、乞丐、髒亂、治安差的原因......」等等,但根據相關團體的資料,多數遊民其實都是有工作收入的——他們不乞討偷竊,甚至在討論規劃給安身在臺北車站附近的街友置物空間時,許多街友是願意付費的——因為白天在他們離開棲身所去工作時,家當常會被當作廢棄物清理掉。
現代人的一生,其實是很脆弱的:也許一次車禍的賠償金、家人或自己的一場重病醫療費、生意週轉失利或遇到重大打擊而決定「自我放逐」等......這些街友背後的故事,聽起來都不陌生吧?或許不接受收容與幫助,不想合流進入主流社會,也可以是個合法、且值得至少享有基本尊嚴的生存方式。
在長椅上做「分隔扶手」,不會給予流浪者「不需要睡眠」的超能力;流浪者「不溶於水」,向他們潑水也不會使他們消失——找到流浪者與主流社會的平衡點,是相關團體努力在推廣的面向。
本次事件中,當地市長和拍片者值得借鏡的事後態度
回到南卡羅萊納州,這則事件非常值得借鏡的地方,是Yossi事後接受的公開訪談,以及當地市長的回應:Yossi在訪談中,其實有相當多的機會,順著主持人引導的脈絡,以及大眾的怒火,攻擊這名執勤女警——但他不但沒有如此,反而稱讚她的禮貌、專業以及友善,且表示如果他惹了麻煩,必須當場面對執勤的警察,這個女警正是他會想遇到的那種警察。
在結尾時,Yossi也回應了批評他「只是在炫耀」的人們,他說:「如果你覺得我在炫耀,那我們何不一起‘炫耀’呢?如果每個人都一起幫助弱勢、一起‘炫耀’,我們將會有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至於市長的公開回應,她表示對於一個企業主想保護自己的員工以及顧客,和一個警察專業的執行勤務,卻引起如此過火的仇恨與躁動感到遺憾,但接著話鋒一轉,說到:「重點是,我們能為在地的流浪者,做些什麼?」
讓我們想想,臺灣無數的「藝人間衝突」以及從爆料公社裡發源的「社會事件」,在大多數的例子裡,兩方人馬常在事發後,不斷地透過各媒體、平臺發言互相攻訐,如果牽扯到公家機關或企業,更常常順著大眾的怒吼,把當事人推出來「公審」。
但在這裡,Yossi以及市長都沒有再利用媒體去攻擊任何一方,而是均以相對理性溫和的方式,呼籲民眾瞭解、關心流浪者的議題——我想,這大概是一個人在公眾事件的落幕中,可以「安然退場」的最好方式吧!
麥當勞的處理失當,與「鄉民的正義」
如果必須決定有哪一方表現得最沒風度,我想大概是麥當勞吧?
事後的新聞中,顯出麥當勞方告訴媒體那名流浪者不是第一次在店裡「惹上麻煩」——但這只不過是為了「自清」,卻提供了更多無法被具體證明的陳述以及爭端。
甚至,有所謂的「第三人」調查了Yossi的身家後,公開他的前科記錄——這樣的「肉搜」舉動,其實就與臺灣在許多公眾事件發生時,爭議雙方的吵鬧與仇恨,「等級」相當了。
不久前,有一位youtuber拿漢堡王以及麥當勞做「實驗」——在得來速購買冰淇淋,取餐後當著員工的面砸在自己臉上。這樣的舉動其實只有弄髒自己的車,且非常迅速,就算後頭有排隊的車輛也不至於有所耽誤,在漢堡王第三次這麼做時,員工被惹得大笑,但在麥當勞,收了錢之後到取餐的窗口,員工卻告訴他如果想要他的蛋卷冰淇淋,必須去停車後到內用櫃臺拿。
這影片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正反雙方論戰,當然,美國法律賦予商家(麥當勞)拒絕服務任何人的權利,但如果「禁反言原則」以及「權利濫用禁止」在這裡有適用空間的話,對於收費後拒絕給予完整的對價服務,我認為有一定的機率,麥當勞在這兩起事件中的處理方式,都是值得檢討的。
最後想說的是,一件受矚目的事件背後,有太多的議題,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交錯,而這事件除了上述非常淺層的探討,還有更多在評斷前需要瞭解的層面——
然而,在如今的30多萬則留言中,有多少是經過查證,以及與不同生活背景的人討論過後才發表的呢?
現在對於這起事件,看過以上簡略的警察執勤規則、法律以及流浪者議題,是不是可能改變了你本來的看法?
雖然以此事件看來,網路上不經思考的仇恨以及咒罵言論,並不只在臺灣特別嚴重,但在這個世界漸漸習慣網路發言的方便性時,似乎還未廣泛意識到網路上的言論,比起你到熱鬧的街上大喊有更多人聽到,也更容易留下永久的記錄。
因此實際上,我們在網路上的發言,其實應該要比與人面對面交談時更為謹慎,時時記得「虛擬」螢幕的對面,其實也是一個「真實的人」,同樣與我們一樣,希望得到基本的尊重的人。
對於在言論平台上如何適當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我正努力學習中。也希望這是每個網路使用者,都能一起努力學習的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