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和胡錦濤在中共十九大上互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中共官方今天發布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下稱建議),當中一些敏感細節呼應了此前外界的關注點,包括習近平和胡錦濤的「理論」同時入憲,去掉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等。
中共新華社2月25日受權發布修憲「建議」,當中多處修改,其中:在憲法序言中的馬列毛鄧和江「三代表」之後,同時增加胡錦濤「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思想」。
「建議」中特別引人關注的是第十四條修改: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被悄然去掉。
另外,修改部分大篇幅談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設置相關事項。還有民族、統戰、對外關係,以及其它的大多屬於「中共意識形態」的籠統表述修改。(詳情見官方網站)
中共的修憲「建議」按規矩將在3月初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上進行審議。不過,因外界周知的原因,俗稱「舉手機器」的全國人大會議也只是對此「走走過場」。
據官方報導,1月中召開的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已「建議」全國人大修憲將所謂習近平思想載入憲法。而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入憲,此前只是傳聞。
1月13日,《聯合早報》曾刊文稱,胡錦濤提出的「科學發展觀」,雖然已被寫入中共黨章,但至今沒有入憲,估計胡的「科學發展觀」此次將和習近平思想一道入憲。
胡錦濤主政時期長期被江澤民以親信架空,被認為是一位弱主。在中共十八大上,胡錦濤以裸退的方式,將權力全部移交習近平,曾被認為是胡習聯手清除江澤民干政的體現。
而按照官方吹風,由於當局推行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鐵定是修憲的重點項目之一。
有關修改國家主席任期,也是傳聞的修憲內容之一。
習近平「終身任職」一說近年甚囂塵上,特別是在中共十九大上,基於習近平並沒有按中共慣例,在第二屆任期之初確立接班人選,有關猜測一直沒有間斷。
根據鄧小平執政時期起確認的非正式規定,中共中央總書記任期不得超過10年。在第二屆任期之初,接班人人選通常已經清晰。但在十九大前,有中共第六代接班人之稱的孫政才落馬,十九大上,兩個曾被認為是習的接班人的人選,胡春華和陳敏爾也都未能入常。不少觀察者認為,這是為習近平做終身領袖埋下了伏筆。
大陸歷史學者章立凡去年12月撰文認為,不設接班人,意味著本屆任期的五年中,最高領導人不能生病、不能出事故或遭遇無法視事的任何狀況。一旦出現此類狀況,出現權力真空和權力鬥爭的風險必將加大,令中共政權的未來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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