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主張民主自決等同港獨(圖)


李飛今高調表示,主張「香港民主自決」等同「港獨」,被認為是與港府日前取締周庭參選權的有關言論相呼應。(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8年2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基本法委員會主任、人大委員長李飛23日表示,主張「香港民主自決」等同「港獨」,並稱無論說甚麼都是「港獨」的另一種表述,稱兩者本質一樣。

香港電台23日轉播來自北京的報導,李飛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前受訪時表示,「民主自決」的主張違反《基本法》,並稱無論說甚麼都是「港獨」的另一種表述,「只是變換了用詞,兩者本質一樣」。

李飛兼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一向負責處理涉港事務的法律理據,多次就具法律爭議性議題高調發表意見。包括月前人大以全票通過一地兩檢草案說明後,李飛曾首次表明人大常委的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及最高法律效力」,並形容為「一言九鼎」,其後又稱1990年《基本法》也是在人大決定通過符合中國憲法,指人大決定「是不容置疑」;其去年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發言,多次強調港府應就23條立法,並揚言「未立法對香港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大家有目共睹」,指「香港不是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體系」、「沒有獨立自決的權利」,並表示「香港為23條立法是責無旁貸」等。

年前人大主動就立法會議員宣誓問題對《基本法》104條釋法,港府律政司其後入禀法院取締共6名非建制派議員議席。由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等人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月前計畫派成員周庭參加3月11日舉行的立法會議員補選,但其參選資格被選舉主任以「政治聯繫」為由取消。

選舉主任指香港眾志的網頁中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並曾於2016年6月27日在《明報》撰文,包括其中一段寫著:「『50年不變』後的前途問題應以香港人的意願為最終依歸。所以香港眾志主張透過具憲制效力的前途公投,由香港人共同認受香港主權和憲制。即使香港眾志並不提倡港獨,但為著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而不管未來的主權狀態和憲政框架如何改變,大前提必然是要給予港人實踐民主自治。」

舉主任因此演繹指,基於香港眾志認為香港可「自決」公投是否獨立,周庭作為香港眾志核心成員,定必推動該黨主張,從表面看來,她並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選舉主任亦承認指決定過程有考慮人大釋法內容,並指相信人大釋法內容「也是參選及出任第104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而李飛的講話被認為是與港府有關言論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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