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名警員涉嫌在2014年將警方調查謀殺案的機密資料賣給商人,又教潛逃嫌犯如何應付警方調查並稱可以協助隱瞞證據,最終被廉政公署拘捕,罪成判囚以年計。(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一名警署警長及一名警員,涉將警方調查謀殺案的機密資料賣給商人,又教潛逃嫌犯如何應付警方調查,並稱可幫助毀滅證據,以賺取60萬元報酬。2警員及1名商人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1月31日法官裁定罪成,今日法官判2警分別入獄3年及2年半,商人則判囚27個月。
《蘋果日報》報導,有關案件源於2014年10月,當時發生一宗黑幫仇殺案,案中死者黃文健在砍傷2人後逃跑時,遭涉案黑幫砍死。據悉李姓警員及葉姓警長並無參與該案調查,但李在當年10月開始,多次向葉查問該案資料,並向葉表示「有人想知道」;此後廉署收到情報開始關注2人行蹤,先後6次竊聽2人在私家車內的談話,其中葉在當年11月跟李見面時,談及了警方手上的證據及初步法證結果。
2015年2月尾,葉從另一名鄭姓警員取得5名嫌犯名單,隨後把名單交給李,而李則轉手交給案件中的被告洪姓商人。
2015年3月6日,廉署竊聽到李向洪洩密警方調查手段,教洪如何處理正潛逃海外的嫌犯返港,又提醒洪指有片段拍到其中2名持刀者,因謀殺會判終身監禁及認罪亦無助減刑,因此教2名嫌犯「打死也不要認罪」;李又向洪表示,自己會處理「警察這邊的證據」,包括協助隱瞞閉路電視片段等證據。
同年6月,廉署發現李及葉在手機訊息中提及「攤分報酬」,李曾估計索要機密資料的人士開價100萬,於是自己則索要60萬,並致電「中間人」要求嫌犯付款尾數,不過2人在收齊報酬前就被廉署拘捕。
辯方求情時曾一度指被告警員員李潤福(47歲)沒有收到金錢利益,但法官表明不認同,並指從多段廉政公署錄音內容可見,李至少獲利11萬元,葉獲分2萬元,洪姓商人則獲利13萬元。法官表示,李及葉身為前線警員,負責拘捕疑犯及查案,卻違反職責洩漏謀殺案資訊,罪行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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