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新春佳節,家家戶戶都要在屋門上、牆壁上、門楣上貼上大大小小的「福」字。過年貼「福」字,是我國民間由來已久的風俗。據《夢梁錄》記載:「歲旦在邇,席鋪百貨,畫門神桃符,迎春牌兒……」;「士庶家不論大小,俱灑掃門閭,去塵穢,淨庭戶,換門神,掛鐘旭,釘桃符,貼春牌,祭把祖宗」。文中的「貼春牌「即是寫在紅紙上的「福」字。
「福」字現在的解釋是「幸福」,而在過去則指「福氣」、「福運」。過年貼「福」字,無論是現在還是過去,都寄託了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嚮往,也是對美好未來的祝願。民間為了更充分地體現這種嚮往和祝願,乾脆將「福」字倒過來貼,表示「幸福已倒」「福氣已到」。
「福」字倒貼在民間還有一則傳說。明太祖朱元璋當年用「福」字作暗記準備殺人。好心的馬皇后為消除這場災禍,令全城大小人家必須在天明之前在自家門上貼上一個「福」字。馬皇后的旨意自然沒人敢違抗,於是家家門上都貼了「福」字。其中有戶人家不識字,竟把「福」字貼倒了。第二天,皇帝派人上街查看,發現家家都貼了「福」字,還有一家把「福」字貼倒了。皇帝聽了稟報大怒,立即命令御林軍把那家滿門抄斬。馬皇后一看事情不好,忙對朱元漳說:「那家人知道您今日來訪,故意把福字貼倒了,這不是「福到」的意思嗎?」皇帝一聽有道理,便下令放人,一場大禍終於消除了。從此人們便將福字倒貼起來,一求吉利,二為紀念馬皇后。
民間還有將「福」字精描細做成各種圖案的,圖案有壽星、壽桃、鯉魚跳龍門、五穀豐登、龍鳳呈祥等。過去民間有「臘月二十四,家家寫大字」的說法,「福」字以前多為手寫,現在市場、商店中均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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