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騙貸款$5200萬 一人被判刑 一人「逃回」中國(圖)


紐幣(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2月10日訊】本週五,華人開發商Kang Huang因賄賂銀行職員,與朋友、家人等3人通過提供虛假信息,詐騙逾5000萬紐幣的抵押貸款,而被判入獄4年7個月。

據《紐西蘭先驅報》報導,49歲的Huang在聖誕前出席奧克蘭高等法庭,對其10項犯罪指控供認不諱。其餘涉案人員將於本月末出庭受審。

該騙貸案涉及價值5250萬紐幣的貸款,57項財務申請,70餘套位於奧克蘭和漢密爾頓的物業,以及支付給一名銀行職員7000紐幣的回扣。該職員在被控前,便已離開紐西蘭,據信目前正在中國。


紐西蘭(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據悉,Huang在紐西蘭從事了20年的住宅建設業務。由於金融公司為建房業務提供的貸款資金過於高昂,他便打算從澳新銀行、紐西蘭銀行等3家銀行進行融資。

為了讓銀行借錢,Huang以親戚、朋友和僱員的名義提出了貸款申請,甚至還提供虛假身份以獲得資金。此外,銀行獲得的虛假信息還包括就業和收入細節。

目前在5200多萬的紐幣中,僅有39.4萬已償還。據信澳新銀行將向Huang的一名僱員追討剩餘資金,因為這筆貸款是以她的名義申請的。

法官Graham Lang表示,貸款申請中出現的這些名字,其主人並不知自己準備獲得物業,且要負與之相關的抵押貸款責任。雖然Huang的犯罪動機並非出於傳統意義上的貪婪,但其迫使銀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商業貸款,未對高利率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鑒於Huang此前品行良好,且已表示懺悔並認罪,法官判處其4年零7個月的監禁,至少服刑2年3個月方能申請假釋。

而其他3名涉案人員:妻子Yan(Jenny)Zhang、律師Gang(Richard)Chen、前銀行職員Zongliang(Charly)Jiang尚未認罪,本月將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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