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開喊冤的貪官獲減刑

【看中國2018年1月27日訊】中國甘肅高院日前發布一份刑事裁定書,蘭州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顏承魯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2年。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4歲的顏承魯,蘭州人。曾先後在蘭州市政府、市紀委工作。自2007年4月起,顏承魯先後擔任市交通局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等職務。

顏承魯於2012年5月落馬,因受賄1,033萬元、2萬元英鎊,一審獲無期徒刑

據《法制晚報》旗下公號「觀海解局」1月27日報導,2012年12月,顏承魯得知宣判後,聲稱「這是不折不扣的冤案,我要上訴」。後來,該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報導稱,顏承魯目前已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2年。

據悉,顏承魯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款,其中最大的一筆達700多萬。2008年底,蘭州籌建某個出租汽車公司,規模為350輛。

顏承魯與該局原副局長杜明飛以及兩家民營出租車企業負責人商量後決定,由這兩家公司出資成立東方公司。 此後,顏承魯指定其妹夫袁某作為東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並將51%的股份登記在袁某名下。後來,他退出公司,獲得價款7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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