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情婦之夫舉報落馬 廣西官員和情人雙雙獲刑(圖)


莫小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1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近期,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委原書記莫小林和其情婦雙雙被判刑,他因受賄1515萬餘元,獲刑10年;情人梁某也因受賄880萬元,獲刑8年。莫小林被指除了貪腐之外,還被情婦之夫舉報而落馬。

據《法制晚報》報導,2017年12月20日,莫小林因受賄1515萬餘元,獲刑10年。同年的12月8日,梁某因受賄880萬元,被判刑8年,並處罰金50萬元。判決書顯示,莫小林受賄的1515萬之中,除了自己單獨收的,有部分贓款是與特定關係人梁某一起收的。梁某與莫小林多次非法收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好處費,一次收了880萬元,另一次收了820萬。

2016年1月,莫小林因下屬單位發生嚴重違紀案件,受到追責。2個月後,莫小林遭到梁某的丈夫實名舉報,舉報人稱自己的妻子與莫小林關係密切,嚴重影響自己的家庭關係。

2016年3月,莫小林被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同年6月29日,他被立案審查及被雙開。

據資料顯示,莫小林,1967年1月出生,曾任防城港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商務局局長。2011年6月任防城港市防城區委書記;2011年11月兼任防城港市江山半島旅遊度假區工委書記。

自2011年起,莫小林與梁某就一直保持著情人關係。出生於1977年11月的梁某比莫小林小10歲。梁某有過前科:2008年12月4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近年來,中共大多落馬官員被通報指與情婦有權色、錢色交易,並在各個領域狼狽為奸,共同撈錢,最後一起蹲監獄。

2015年6月1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周永康被指是首個搞「權色、錢色交易」的「雙色」官員。2014年12月5日,中共政治局會議決定開除周永康黨籍。其中通報中有一條提到,周「與多名女性通姦併進行權色、錢色交易」。

《新京報》曾起底周永康的「神秘情人」李曉梅。據報,李曉梅是北京宏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她以與「周永康關係密切人」的特殊身份,得到時任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蔣潔敏的關照,之後,李曉梅參與經營多個加油站、服務區和油庫,獲利最少3000萬元。李曉梅於2013年8月遭雙規羈押調查。

2014年10月17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4700萬人民幣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3年11月7日,張曙光的情婦羅菲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15年4月7日,江澤民揚州大管家、原南京市長季建業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賄1132萬餘元。2016年6月2日,季建業情婦、揚州環保局前局長金秋芬終審被判刑6年。她被指控受賄93萬餘元,貪污9萬多元。

2017年6月6日,中共廣東揭陽市委前書記陳弘平被判死刑,緩刑二年。其情婦許秋琳已在2016年4月被判刑6年。陸媒報導,在陳弘平的安排下,許承包了諸多市政道路工程,轉手賺取大筆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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