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求複合時已有新女友 江媽哭暈至休庭(組圖)

【看中國2017年12月16日訊】12月15日是江歌案庭審的第五天,大陸媒體刊登了當日的庭審內容,庭審筆錄如下:

庭審流程:向被告人陳世峰詢問、江媽陳述

檢方提問陳世峰案發後的情況

檢方:作為凶器的刀刃部分你是怎麼處理的?

陳世峰:埋掉了。

檢方:埋在哪裡?

陳世峰:視野範圍50m的施工現場。

檢方:案發之後,你做了什麼?

陳世峰:案發之後,周圍很暗,出門後沒有方向感,亂走,看刀那兒有一堆土,就埋了。

檢方:埋了刀後做了什麼?

陳世峰:埋了刀以後,坐在那兒30秒左右讓自己冷靜,想起包裡還有衣服就換了。

檢方:事發時穿的衣服呢?

陳世峰:放包裡帶回去了。

檢方:回去後呢?

陳世峰:回家洗了衣服,因為上面有血。

檢方:衣服哪裡沾了血?

陳世峰:當時不敢看血在哪兒,就這麼洗了。

檢方:作案時的灰色上衣?

陳世峰:洗了。

檢方:還洗了哪些衣服?

陳世峰:當時洗了哪些衣服已經不記得了,包裡還有其他衣服。

檢方:褲子和帽子呢?

陳世峰:扔了。

檢方:11月4日扔掉了嗎?

陳世峰:是警察放我回去後就扔了。

檢方:你扔到哪裡?

陳世峰:扔到自己住的高島平團地(自己家)的大垃圾場。

檢方:關於作案時的雙肩包扔哪了?

陳世峰:11月5日扔了雙肩包,在上野公園,案發當天裝過別的衣服。

檢方:關於作案時的鞋子扔哪了?

陳世峰:案發當天回家路上,看到附近有其他樓的垃圾場就扔了。

檢方:案發後洗血的衣服,洗完後晾在了櫃子裡,為什麼?

陳世峰:因為屋子全部被警察包圍了,警察到家裡,不希望被看見。

檢方:昨天在法庭上道歉,說你寫了道歉信是什麼時候?

陳世峰:去年12月或者是今年1月然後是5月、8月、11月寫了。

檢方:開庭前至昨天為止,你都沒有道過歉?

陳世峰:律師給我建議說現在她媽媽情緒不穩定,道歉不合時機。

檢方:你為什麼沒有早點去做這件事?

陳世峰:去年12月我跟律師說過,想給江媽寫一封道歉信,我也想讓父母代我去道歉,但是我的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裡的內容,全部暴露在網上,父母都不能露面。而且當時道歉信我已經寫了。

檢方:你是否有做經濟賠償?

陳世峰:聽律師說,我的父母想作賠償,但江媽不接受。

檢方:現在的想法是?

陳世峰:自己犯了這麼大的罪,我不知道怎麼去賠一條命,如果真的可以,我想盡我個人的全部力量去賠罪。

江媽開始哭了,站起來對陳說:用你的命來賠!

檢方:噓……

並示意江媽坐下。

檢方代替江媽提問:你殺江歌的時候是怎樣的心境?拔刀的時候看到血出來的樣子你有什麼感受?

陳世峰:殺江歌的時血噴了出來,我整個身體都在打顫,蹲下一看,全是水,當時尿了一褲子。

江媽:啊!

檢方:想過去堵住傷口,也想過急救措施?

陳世峰:有想過,但沒有救人的經驗。那時覺得一個人很無助,如果多一個人的話可以幫忙出主意。

檢方:你為什麼認為劉鑫在報警?

陳世峰:我們在糾纏的時候門是半開的,她已經看見了,她把刀遞給江歌後關門。

檢方:你曾在警察面前說恨劉?

陳世峰:我想解釋一下這裡,劉鑫報警只是一個催化劑,人在特別慌亂時,一激動就會失去理智。

檢方:這麼短的時間內,你就能想到承擔不起醫藥費,是嗎?

陳世峰:是的。

檢方:這時腦子裡還是想著恨劉?

陳世峰(不耐煩):當時來不及想,1、2秒之間的事情,想不了那麼多。

陳世峰律師:江媽說讓你償命,這句話你聽到了嗎?

陳世峰:聽見了。

陳世峰律師:這是到死為止都不能遺忘的事情,你明白嗎?

(沉默,只是低頭坐在那兒哭)

陳世峰律師:現在你會盡力去補救?

陳世峰:現在我願意做,什麼都願意。

一直在哭泣的江媽,出現乾嘔的反應,明顯看出她身體不適,江媽身邊的檢方、律師圍住了她並上前關心。

10:40左右江媽情緒崩潰,幾乎暈倒,法官見狀,庭審中止,旁聽者被要求退場,救護人員到場。

10:55旁聽者重新進場,陳世峰表示身體不舒服,有穿著白衣大褂的救護人員進入陳世峰的房間。

11:10庭審再開,江媽沒有出現,江媽的意見陳述時會再出庭。

陳世峰律師提問陳世峰

律師:(指著小的冰箱)這個冰箱是誰的?

陳世峰:劉鑫的。

律師:你有在使用這個冰箱嗎?

陳世峰:劉鑫走後,沒有使用,小冰箱像櫃子,但是不知道裡面有什麼。

律師:冰箱裡有一個隱形眼鏡盒子,是你的嗎?

陳世峰:不是我的。

律師:冰箱裡有一個粉色的水壺,是你的嗎?

陳世峰:不是我的。

律師:這台大的冰箱是誰的?

陳世峰:我的。

律師:你有在使用嗎?

陳世峰:一直在使用。

律師:11月2日白天去找劉鑫是否有打算問她這個冰箱怎麼處理?

陳世峰:是,還想過用郵局寄給她。

陪審團提問

陪審團:你扔掉鞋子的時候,不是在高島平團地的垃圾場是嗎?

陳世峰:不是的。

陪審團:扔掉鞋後,你光著腳回家的?

陳世峰:是的。

陪審團:劉鑫說當時門一直關著,你說劉鑫報警時門是半開著的?

陳世峰:門半開著的時候,劉鑫還沒有報警。

這時候陳世峰突然開口:關於門有一點我很好奇,劉鑫在案發後被警察帶走供述上的記錄是,她聽到門外有轉門把手的聲音,這是案發後沒過多久的事,一定是最真實的。後來她改口說沒有鎖門,什麼也沒聽到,再後來又說不記得了。這麼大的漏洞,為什麼沒有人去注意!

大法官(怒):現在不是你發表意見的時候,你只需要回答問題就可以了。

陪審團:你說你腳不好,看起來好像並沒有。

陳世峰:不是什麼大的問題,有時候腳會不太舒服。

陪審團:你把上衣洗了,為什麼其他東西都扔了,而沒扔上衣?

陳世峰:不是有選擇性的,警察沒發現的東西我都扔了。

針對陳世峰發給劉鑫信息中的「不顧一切」陪審團提問:你為什麼會說那麼容易讓人誤會的話?

陳世峰:當時我在一邊發信息一邊與媽媽打電話沒有考慮措辭。

女法官:你視力多少?

陳世峰:左250右300。

女法官:你能看清多遠的距離?

現場檢測後,陳世峰:2-3米的距離看不清對方細微的表情,但是有沒有笑這個程度還是知道的。

女法官:你沒有去刺過江的胸口?

陳世峰:陳述書上有,但記憶中沒有。

女法官:在陳述書中刺到了胸骨,所以刀刃才斷了,你紮了江的胸嗎?

陳世峰:記憶中沒有說過。我和我的律師在說這個事情的時候,覺得應該是中文和日語表現和理解不一樣。

女法官:你覺得日語的胸骨在哪裡?

陳世峰指了一下自己的鎖骨。

(法官重複了一次陳世峰指的位置)

女法官對鎖門問題向陳世峰進行提問

女法官:江歌掏出刀是因為門打不開是嗎?

陳世峰:是的

女法官:你也沒有想過打開門嗎?

陳世峰:對

女法官:江歌把刀拿出後,201號門沒有開過?

陳世峰:我想去叫劉鑫的時候想開門,但沒有這樣做

女法官:是因為知道劉鑫在報警嗎?

陳世峰:是的

女法官:你說江歌知道是你,你有什麼根據?

陳世峰:她抓我時口罩掉下來了,但不確定她是不是知道是我

女法官:過程中你和江歌說過話嗎?

陳世峰:紮了她的下巴之後,我把聲音壓低,跟她說「把刀放下」

女法官:除了那一聲「啊」,江歌有叫過嗎?

陳世峰:有,但是具體在什麼時間叫的我對不上號了

女法官:你覺得你刺到了江歌的鎖骨的時候,刀柄脫落了是嗎?

陳世峰:鎖骨附近(傷口位置)刀應該是碰到了鎖骨才斷的。

女法官:江歌這個過程有出聲嗎?

陳世峰:好像沒有說過話,反抗時動的聲音。

女法官:買酒是想跟江歌喝邊聊?

陳世峰:是的。

女法官:你是在7-11買的威士忌嗎?

陳世峰:是的。

女法官:為什麼買酒?

陳世峰:想一邊喝酒一邊說話。

女法官:你是對嘴喝的嗎?

陳世峰:是倒在蓋子上喝的,沒有直接喝。

提問的女法官聽到後露出疑惑的表情

女法官再次提問:你真的沒有對嘴喝嗎?

陳世峰:嗯。

法官:去江歌家不能改一天再去嗎?

陳世峰:11月6日是我的論文提交日,之前我會很忙,沒有時間去找她。

法官:案發時,你就要和別的女性(新女友)同居了,對吧?

陳世峰:是的。

法官:為什麼非要那一天去找江歌,時間有那麼緊迫嗎?

陳世峰:那一週她(新女友)發給我很多房子照片,讓我先去看房子,說那個禮拜六就去看。

法官:如果你想跟劉鑫和好的話,你不是應該先跟那位女性撇清關係嗎?

陳世峰:日本租房子特別麻煩,租金押金很貴,如果解除會很浪費錢。

法官:已經租了嗎?

陳世峰:還沒有。

法官:為什麼你認為江會見你?

陳世峰:江是很直率的人,應該會見我。

法官:江微信都拉黑你了,那天白天見到你時她對你說「下次再見到的話我就要報警了」,你還認為她會見你嗎?

陳世峰:但是我跟她開了兩句玩笑,就正常了。微信拉黑我是晚上才知道的,正是因為拉黑我才想去找她解除誤會。

法官:案發時,江歌的手一直握著刀?

陳世峰:是。

法官:江歌右手拿著刀,左手放在右手的上面,對嗎?

陳世峰:是的。

法官:江歌倒下去後,到你再扎她那幾刀的中間,江歌是什麼狀態?

陳世峰:沒有發出任何聲音,沒有任何反應。

法官:江歌倒下後,你有想過任何有關求救的行動嗎?

陳世峰:嘗試用袖子去摀住傷口,但是摀不住,不知道怎麼辦,沒有進行求救。

法官:你要與劉鑫複合的過程中,江歌一直夾在中間嗎?

陳世峰:這我不清楚,劉鑫會把我們吵架或者和好的事情告訴江歌,但江歌沒有主動插手干涉過。

法官:是否認為你跟江歌搞好關係就有助於與劉鑫複合?

陳世峰:對,因為劉鑫什麼都是聽江歌的。

法官:監控錄像上看到你在看電車的價格表,看得清嗎?

陳世峰:雖然看不太清,但瞇眼睛的話還是可以看得到,在找紅色的點。

11:55提問結束江媽回到現場

江媽:剛才非常抱歉,因為女兒這個事件,給這麼多人添麻煩,對不起。為女兒討回公道一事,辛苦大家了。由於我語言不通,請檢方為我陳述我的心情。

檢方:江歌從小沒有父親,24年,我所有的生活都是為了江歌,身為單親媽媽,我沒有正式的工作,但是也盡全力讓江歌幸福。因為有江歌,這24年我是幸福的。

江歌中學時候就喜歡動漫、大學學習了日語,15年4月,我送江歌到日本留學,她只用了一年就考上了大學院,努力盡快考上也是為了給我省錢。

我其實每天都很擔心她,但是也相信並希望江歌在日本接受更好的教育。

她希望在日本就業,對自己的將來也有明確的規劃。並告訴我將來要接我一起來日本,要跟她的外婆一起生活。但是現在的一切希望都破滅了。

陳世峰殺了我的江歌,我也活不下去,包括我的母親,他是殺了我們一家三代人。

我在網路上求助,來到了日本,見到江歌冰冷的身體,什麼也吃不下什麼也不想做。

閉上眼睛都能夢到陳世峰拿著刀的樣子。

陳世峰在殺害江歌後,我認為他沒有反省的意思,只是為了給自己開脫,這次事件讓留學生之間的互相幫助產生風險,造成相當惡劣影響。他在給我的謝罪文裡只寫了「對不起」三個字,但卻被翻譯成「大変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日語中最高級的歉意)。

我徵集到450萬人簽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華人希望法庭嚴懲。

檢方陳述時,陳一直埋著頭,雙手捂著眼,江媽一直在哭,旁聽席的一位年輕男性也一直在哭。


江歌媽媽(圖片來源:陸媒網路圖)

江歌案第五日庭審在上午結束

週六、週日休庭,下次開庭時間:

12月18日開庭

12月20日宣布結果

陳世峰在庭審上對檢方、法官、陪審團的提問情緒多次波動,身體出現不適並讓醫生前來查看,甚至還有一次提出問題,被大法官厲聲提醒;

江母在此次庭審多次情緒瀕臨失控,甚至一度退場休息;

現在網友們最擔心的還是江歌媽媽的身體及情緒,因為開庭,江歌媽媽食不下嚥,在今天的開庭中幾次做出乾嘔的動作。

此外,劉鑫的微博名從用戶劉鑫123改成證人劉鑫。


劉鑫微博(圖片來源:陸媒網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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